甲级战犯与日本参谋、参谋妄为的背景——读俞天任著《有一类战犯叫参谋》(1)

一、战犯与参谋

对于战争犯罪的认定,早期的海牙公约只规定为“在战争进行的过程中犯的罪”,并未认识到发动战争也是一种罪行。直到二战后,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才特别规定了“对和平的犯罪”,具体如下:

   “对和平的犯罪,即发动或计划,准备,开始,进行宣战或不宣战的侵略战争及违反国际法,条约,协定,誓约的战争以及参加为达成上述行为的计划及谋划。”

二战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将日本战犯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三类。

其中的乙级战犯和丙级战犯是指违反海牙公约,犯下虐俘,屠杀平民,抢劫等罪行的日本战犯。指挥,监督的军官是乙级战犯,具体执行的士官,士兵和军属则为丙级战犯。而发动战争的罪魁祸首,就是所谓的“甲级战犯”,他们大都有一个共同点:当过参谋。

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日本的参谋有“下克上”的传统,且独立于政府,往往擅自决定整个国家的命运走向。他们既贪婪凶狠,又狂妄自大,发动了九一八事变、卢沟桥事变、太平洋战争,把日本带入了战争的深渊,也给亚洲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

二、妄为的背景

日本参谋为何可以恣意妄为,这与军政和军令分离的两元指挥体系有很大关系。

(一)统帅权独立

在日本的内阁成员中,依据现任武官制,陆军大臣,海军大臣必须由现役军人出任。只要军部对内阁不满意,两个军人大臣辞职,又不派新大臣,内阁就只能垮台。如此一来,军部可以无法无天,凌驾于政府之上,这才是军国主义的真正之所在,其根源就在于统帅权的独立。

在当时的陆军大学校教科书中,明确指出:统帅权的本质是力量,其作用是超法律的。统帅权的行使及其结果不对议会负责。议会无权对军队的统帅指挥及结果提起质问,要求说明及批评。

(二)军政和军令分离的两元系统

战前的日本,相对于军事行政的“军政”,作战和用兵等被称为“军令”。军政归陆军省,海军省管。军令则归参谋本部(陆军)和军令部(海军)管。政府只管招兵和养兵,而由参谋指挥这些兵。

参谋是负责起草作战方案,再帮助军事主官实施作战计划的,自然也应该被长官管理。但在日本军队,军政和军令是完全分离的两元系统,所以管参谋的仍然是上一级参谋。

(三)两元化的起源

1. 参谋本部

日本政府和军队的两元化是有历史原因的。

1877年(明治十年),被内讧轰下了台的明治维新最大功臣,陆军大将西乡隆盛发动了一场被称为“西南战争”的大规模反叛。刚平定了西南战争,又因为士兵缺饷而爆发了兵变。

当时身为陆军卿(即后来的陆军大臣)的山县有朋在个人野心的驱使下,就以不让国内政治左右军队为借口,提出把军队的统帅权从议会,政府中独立出来,直接交给天皇。当时的日本天天有叛乱,政府为了巩固统治而焦头烂额,最怕的就是反叛势力和政府军勾结起来,自然支持军队不参与政治。

1878年(明治11年)12月5日,参谋局从陆军省独立出来,成立了直属天皇的参谋本部,首任参谋总长就是山县有朋。后来,原来陆军省的动员计划,治安维持等职能全转移到了参谋本部,又失去了人事权,彻底成了空架子。

参谋本部的独立,意味着军政和军令的分离,自然使日本产生政治与军事战略上的不一致,也为后来日本军部的暴走埋下了伏笔。

2. 海军军令部

在日军内部,也存在着严重的分化,特别是陆军和海军在军费分割、战略方向、互相配合等方面的激烈争斗。

陆军要扩军,平时需要25个师团,战时扩到50个师团。那么,海军也要建设由八艘战列舰,八艘巡洋舰组成的八八舰队。陆军要北上打俄国人,军费就要全归陆军。海军当然无法容忍,就主张南下太平洋,这样海军就可以占据主导地位。陆军既然成立了参谋本部,海军也搞出了相应的军令部。于是,在甲午战争前夕,日本军队出现了政军、政令、陆海的三个二元化,由伊藤博文发明的“战时大本营”统一指挥陆海军。

大本营制度虽然在甲午战争和日俄战争时期到了作用,但随着明治维新的重臣们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制度上的缺陷就在之后的战争中显现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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