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看到一条很搞笑的新闻:一对情侣恋爱一段时间,由于女方觉得不合适,提出分手。男方要求女方还分手费共362.5元。以下是分手的内容。
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还真是觉得好笑!
这个男人连买TT的钱都要算进去,幸好,姑娘没有和他发生关系,不然他估计还会向你要精子损失费呢!也没有用到TT,所以后来他还是免强的除去了TT的钱。
本来是要还935.5元的,后来算算去,除了AA制,要还362.5元。算得也太清楚了,连小数点后面的数字都不放过。估计他连多少分钱都想要算进去。
如果是一个层次高格局大的男人,就算是不想分手,也不会拿还钱来要挟的。
拿分手费来要挟,让这个男人小气,市侩和睚眦必报的小人心态坦露无疑。如果和这种人交往下去的话,不仅会拉低自己的层次,日后更会惹火烧身。
他要你还362.5元,就甩给他400元,叫他不用找了,越紧跑,走为上策。对于这种斤斤计较的人,趁早离开的好。
离开这种人就是避免了损失,面对损失,要及时止损。对于这种人我们要离得越远越好。如果到结婚后才发现他是这样的人,那就悔之晚矣。
小琳和志华是通过相亲认识的。第一次吃饭的时候,小琳想着,以后都不知道两个人合不合适,小琳是个比较独立的人,想到去付自己的那份钱,也就是说AA制,如果不合适的话,也各不相欠。
志华说他是男的,让他来付吧,吃饭怎么好意思叫女孩子来买单呢。小琳看到志华的态度那么诚恳,于是就随他了。后来出去玩,和吃饭的钱自然都是志华来来承担。
吃饭时志华给她夹菜,出时给她开门,入坐时提前帮她擦干净凳子,细心照顾,宠爱有加。小琳也对他产生好感,渐渐的爱上了他。
心想,这么好的男人,去哪里找,如果错过了他,恐怕今生再碰不到比他更爱自己的人了,所以顺理成章的嫁给了他。
都说恋爱时容易使人冲昏头脑,会看不到对方的缺点,再说恋爱时也没有住到一起,见面时互相展现的都是优点。在婚后的现实中才会暴露此的真实性格。
小琳他们正是如此。结婚后,发现两个人性格差别很大。小琳活泼开朗,随意大方。
志华心眼多,斤斤计较,肚量也小,相处中,经常意见不合,基到本上是不会让她的。还经常会因为用钱的事对小琳大发雷霆,给小琳甩脸色!
如果小琳哪天买了件比较上档次的衣服,回去和他说那件衣服用了多少钱。他听了就会脸色大变,说她不懂节省,败家,这样下去,这个家迟早会给她败光的。
不光是买衣服,有时买了点贵些的水果来吃也会给讽刺挖苦一顿,说,你好象很有钱的样子,还真把自己当富婆了,这么贵的水果也敢去买来吃。
以后几天都黑着脸对着小琳。
开始,小琳觉得他也是为了这个家好,忍忍就会过去的,但是志华并没有因小琳的忍耐而有丝毫的改变,这样的事情成为了日常。
就这样二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小琳感觉这样生活很累,苦不堪言。于是提出离婚。
这时志华发飚了说:离婚?恋爱和结婚用了我这么多钱,就想离婚?想得美,除非你把恋爱和结婚用的钱还有彩礼都还给我。要不是你休想!
面对这个的人,小琳有时都觉得自己生无可恋了。但是不管怎么样,人总得活下去的,自己也还年轻,自己的人生总不能毁在这个人渣的手里吧。于是小琳答应把恋爱结婚和彩礼的钱还给他。
但是,他又变本加利,说利息也要还,不还的话,休想离婚!
还好,他们还没有小孩,人生还那么长,为了脱离痛苦,小琳答应了他的条件,后来他们一手交钱一手离婚。
遇到这样的人要及时止损,要不是你不死也会脱一层皮。幸好小琳已经摆脱了他。
后来听说志华结一次婚就离一次。他本为就是公司的小职员,由于他的斤斤计较,人缘也不太好,几年来都一直还是公司的小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