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神

  一

    他开始讲那道我不会的题,那道至关重要的题。

    他这么说,那应该确是道至关重要的题,我要好好听,因为我高三了。

    至于那些与该题相关的知识点,于我一知半解。倒不是鄙人不想好好学,对头直吹的二十五度空调比十六度还要命。

    不过这道至关重要的题我会了高考也不一定考,充其量是撞运气。四个选项蒙一个也是撞运气,这二者有什么本质区别吗?

    保不齐我在全国人民踏入小康社会的时候得了什么绝症。就算不是绝症,也是中风这样落瘫的恶疾(病根就是这野蛮的冷风!)。即使撑到六月七号,也是来日不多。那些长辈总是挤出亲和却不自然的脸安慰我“来日方长”,他们也没有什么预知未来的能力,说出这样的话,怕也只是撞运气,好好活着与听会这道至关重要的题,哪来的本质区别?

    既然是不确定的事,我又为什么活着?因为我不想死。死还挺吓人的。死后会变臭,那时若不送去火葬场,反倒成了对我的亵渎。等我进了那个炉子,皮肉熔化成油,骨头烧化成灰。那样的我置放于小小的匣子,也不知有没有好心人为我请些恰烂钱的哭女。在他们的注视下,小小匣子里的我埋藏于土中。我应该先写份遗书,把我引以为傲的作品托付给我的好友,让他自行解决。我应该坚持写日记,这样的话,我的墓碑上可能会出现些有意义的话。比如:伟大的未来文学家楚平波不幸逝世于当代。

    我不一定有墓碑。我还没见过哪片坟墓是为我哪个短命的祖宗准备的。那些长寿的人,也未必有块为后人祭奠准备的石碑。这样的话,就算不怕死我也不想死了。

    为什么我会怕死呢?就算死后我的尸体臭气熏天,那也与我无关。用死后发生的事来解释我的惶恐,实在荒诞。

    他用力地把粉笔摁在黑板上,说什么至关重要的万岁公式。我拼命地点头,因为我在这个年逾古稀的老人身上看到了生命的活力。

    他肯定比我更能咀出“死亡”的味道。这个其貌不扬的家伙已经在我之前领略了那些我惧怕的东西。我惧怕衰老,我惧怕年幼的人叫我父亲,我惧怕性。所以我无比崇敬这个满园桃李又波澜不惊的老人。

    他毫无征兆地瞥了我一眼,微张的嘴角有些白沫。这让我恐惧,那看透一切的眼神像是要把我所思所想的可笑的东西昭然于众。

    我便埋头,凝眉做出沉思的样子。我不是在想那道至关重要的题,我在想我惧怕死亡的缘由。

    就像我惧怕衰老,惧怕年幼的人叫我父亲,惧怕性。这是未知的事,可能自始至终,让我们惧怕的只有未知的事。

    我不自觉的抬起头,下意识做出醒悟的样子。恰好与垂手而立的他四目相对。见他嘴角上扬,那是教书育人的成就感。

    我不想把更多的时间浪费在观察他的表情,又沉下头,顺着刚刚的想法继续推敲。在我不谙世事的岁月,看到还剩十秒的绿灯,一定是不顾一切的冲过去。我的好友用左臂拦住我。见绿色变成黄色,我很不解。

    “为什么不冲过去?”

    “公交车会把你碾死。”

    “哪会发生这样的事?”

    至今,我仍记得好友轻蔑又高深的笑容。“你认为死很难吗?”他说。“要知道,在这世上,死人远比活人多。”

    他在讲台上口沫横飞,像极了传教士。当然,是唯物的传教士。我身边的人被他渲染了情绪,除了一两个抒发情感的脏字,还有“我想去死”这样的玩笑。

    所以,当我说我想去死时,我也不是真的想死。死是未知,我害怕未知的事。不过,在那波澜不惊的老人脸上,并没有看到他对死亡的恐惧。也许他已经熟识“每个人都会死”这样简单有力的道理。相较于那些极恶又不可知的业,死不是什么特殊的事,这么说,死死也无妨。

    可惜没有人告诉我,我将怎么死,什么时候死,死后是什么样子,这真是相当令人发指的事。

    也不乏“通透”的人。依他们的话,死亡与生前一样。我活着之前,活又死了不少人。约翰列侬与黑塞在世时,我的父亲正成长为懵懂的少年。

    在我活着的岁月,三岁的我与三十岁的我是用同样思考模式,有一个脑子的我。

    我疯也似的打开了日记本,潦草的写着如下的话:

    “思想如一的我在畏惧死亡,思索死亡,品悟死亡的路上走向死亡。”

                  二

    得出这样的结论真是件沮丧的事。我的手指扒在眼睑上,试图将自己从妄想拉回现实。这是多么无聊的结论?错过了这道至关重要的题,多么愚蠢啊!

    不过好在他只讲了我原来就理解的前半部分。若把我恍然醒悟的作态当成听懂了他讲述的话,也没什么说不过去的。

    公式推导是这道题的重点,现在来听,为时不晚。我拾起桌上的笔,扶着下颚,摸到了几颗粉刺,心里一阵异样。

    他的下衣是一条洗的有些褪色的西裤,上衣则是与西装相称的白色衬衫。衬衫塞在腰带里,不像是多么松爽。与不松爽的着装相对,他右侧脸颊上有一颗分外张扬的黑色的痣。

    我有很多差不多张扬的粉刺。这是我惧怕阳光的原因。当身边那些皮肤光滑的人说些自认幽默的取笑的话,我确实有杀了他们再自杀的想法。

    那个穿着金色高跟鞋的皮肤科主任,见到我时也不想闻问与切。半张脸快烂掉的我难道会为了脚藓求医?所以她有成竹在胸的理由。我不愿直视她贴着痘坑痘印的沧桑的脸,只觉得金色高跟鞋并不和紧致的白色棉袜相称。她的第一句话让我哭的一塌糊涂:“这是生理疾病,不要丧失希望啊!”

    我厌恶那些不因疾病踌躇的人,似了然地告诉我我该怎么做,好像他们是过来人。不知是怎样可恶的心,见我的脓水流出,也要大声宣扬,没见过世面的狗。

    我讨厌丑陋的自己。哪天意外殒命,便要贴着我的面皮。到入殓,进棺,甚至被殡仪馆的车送去火葬场,都是一副油腻的蠢相。那些有趣的想法若没有记录下来,不知有多少人会因为我长得愚蠢嘲笑我,讽刺我。死亡真是一件苦恼的事。

    所以我不敢自杀了。某夜丑时,一个女孩儿慨叹:“如果能早死还没有黑眼圈,那该多好啊!”当时我还是个面白肤净的小帅哥,终日想着为赋新词强说愁。如果死后,能把自己藏起来,那该多好啊。

    可惜这般就不能有像样的墓碑,我也成不了未来文学家。世人可以走死路,我走不了。

    粉笔滑落,他弯腰去捡。第一次没捡起来,他就蹲在地上,把粉笔扣在手里。老人年岁已高,只能扶着墙缓缓起身。讲台下的青年人们发出一两句笑声。这倒不会烦扰他。只是恰好被冷风侵袭的我突然发觉那若有若无的恶意。难免愈加悲伤难过。

    那个年少是神童的怪胎,没听过荒原狼的大名。他有他挚爱的事物,与文学八竿子打不着。这也能解释为什么我听不惯他语重心长的劝诫。我不认为听说过村上春树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更不会无故推荐不熟识的人读他的书。若有人对我这么做,也罢。早两年前我就读过了。

    大多数人觉得东野圭吾比村上春树伟大吧?少数人中的大多数人认为那些觉得东野圭吾比村上春树伟大的人可笑吧?少数人中的少数人中的大多数人是慕名而来,而非认认真真读书的吧?

    所以像我这样活在十七岁的人,就应该抱着侦探小说与青春爱情小说,一边读一边发出无耻的呻吟、由衷的慨叹?

    凡与之相悖,便是非主流的骚话和不过脑子的闲言碎语。或是因为我的怯懦,将我人完全否定了?要么是那些经历过七十年代,八十年代的人,因为我的蠢相,指责我不配说这样愤懑的话。我们有过那样的过去且一言不发,你们经历过什么?这是无病呻吟!这是没有觉悟还哗众取宠的矫情!

    所以,你不生病,别人就不会生病了吗?我要你评判我有病无病?若真这样,也不用闲叙这些。丢了魂的人,早病入膏肓。

    你要觉得我无病呻吟,我也没法用什么有力量的语言证明。你轻巧地说:“年轻人吗?哪有对生命的觉悟啊。”年轻人没有对生命的觉悟吗?那我死了吧。还是没有对生命的觉悟吗?

于是我在死前,也要咬着你的耳朵追问:“无病便不能呻吟,这是谁的高论?我下去找他。”

    那个深夜不眠的女孩儿,在我读村上春树的时候把荒原狼分享给了我。那时的我不知赫尔曼黑塞是唯物还是不唯物的。我只是做了和怪胎一样的事。好在丑时,夜色温柔,风也随和。

    我厌恶无知的自己,一如那时厌恶没怎么翻过村上春树集的媚雅者。我厌恶优越的自己,一如那时厌恶自觉高高在上的怪胎。

    两年前,我把这精巧的故事讲给好友,他很不屑地虚眯着眼。他认为,优秀的人做什么都优秀,像我这样废物的人,一生唯一的幸事就是结识他那样的朋友。怎么会被别人喜欢?

    这件事我昨夜又梦到了,所以无比清楚。在我头痛时,他在拉屎。

    “还记得吗?你曾经说过,人是有阶级的。这让过去的我痛苦不堪。如果真是这样,我做什么都低人一等了。”

    “哈哈哈哈哈哈,兄弟,你这样的话让我拉不出屎来。”他说,“如果这么讲,我在拉屎上确实低人一等。”

    那时我认为自己得到了应有的答案,便安抚他好好拉屎。此刻我才明白:

    “相较便秘,人们更愿相信他在拉屎上低人一等。”

                  三

    若被那样嘲笑,我可崩不住笑脸。虽然深知他们不是恶意。谁又管他们是不是恶意?

    我估摸着,那僵硬的笑脸是疾风骤雨的序曲。一切罪恶的事,都将在今夜解决。我因之愉悦。想做老人的信徒。对持偏见的不懂礼数的恶徒,我有充分的理由报以恶意。不过老人好像得过且过了,扫兴!

    直到他再次用力地把粉笔戳进黑板,我才醒悟,这道至关重要的题,又错过了不知多少。依他的话,我已经攻克了它。只是那神秘的公式推导,于我一片荒芜。

    可能是我苦恼的神色让他这有丰富教学经验的老先生不自在。他拍了拍黑板,要再总结复述一遍。冷风吹的头昏脑胀,或许今夜我就是偏瘫的废人。

    一周七日,第八日是第一日。我在第七日,明天又是第一日。今夜偏瘫,明儿好不了,后儿好不了,落下不少功课。就算现在明白了万岁公式,做会了至关重要的题,又怎样呢?

    少时睥睨一切的怪胎,到了高中泯然众人矣。除了手舞足蹈,唯冬日穿短袖跑步。跑完一千五便昏倒在地,不省人事。这是中了风。现在,我也要中了风,我也要成为怪胎。我也要斜着眼睛看人,我也要一顿饭吃七个馒头。我不想这样,我不想中风。卑鄙的冷风,我怎能让你得逞?

    把黑色的防晒服披在半张脸上,冷风又从我的颈边擦过。课要十分钟有余结束,这可恶的事,这卑劣的世,要扯烂我吗!

    我说好冷啊,也没指望谁能听见。还是入了前面穿着黑衣的小兄弟的耳朵。“你很冷吗?”他问。他是要取笑我吗?还是想在某事上与我达成共识?“是。”我确实冷。

    他用手机把空调关了,尽管动作滑稽。我在此刻深切地爱着他。初识他时也不觉得他会在哪天做这样令人感动的事。即使我的脖颈冰凉,很快就被这点温存消融。

    老人的手指在万岁公式上。“万岁”二字本是对事实的陈述,还是客套寒暄的美好祝愿?若是前者,人类还需将文明推到更远的未来;若是后者,我多少糊涂,赋予物质人的情感是哪门子的唯物。当然,这万岁可能只是替换伟大的形容词。依他的话,伟大的事扎根于平凡。

    那一年四季都理着寸头的怪胎——请容我继续用这偏执却有代表性的词——最喜欢的事,便是谈些别人不喜欢的无趣的事。要在片刻前,我不知用怎样污秽见不得人的话咒骂他。现在,我只想一边欣然地看着老人,一边多情怜悯怪胎。

    我的双手置于前面小兄弟的肩上。他先是颤了一下,然后把手放在我的手上。又略惊异地说:“你的手怎么这么凉?”我原想搓揉他的肩膀。想凉手扰了他攻克那道至关重要题的兴致,便放下了手。

    怪胎小的时候,喜欢斜着眼睛看人。这倒不是因为我对他心生好感,所以一直关心他。只是他与身边人讲无趣家常时,不巧被我听到了,我们孩童时便相识了。我知道,他是瞧不起我的。尽管在别人眼里,我不知比他体面多少,他也瞧不起我。这倒无妨,对他而言,即便我说些浊臭逼人的话,他也有足够的理由光风霁月,我只是个屑小之辈。不过,尊贵的他于前日拜谒了我。在摊满书本的桌前,他劝我也起个笔名。

    笑话,笔名我早就有了,他向来对我视而不见。又怎么在近日对我重燃了兴趣?也许是我与D女士(那个终日不见笑颜的语文教师)赌气,写出一篇语法不通的古文。古文是怪胎的挚爱,我常见他对着稿纸沉吟。为了创作,他还起了个令人发笑的笔名。

    完成的失败的古文不知被谁传到了怪胎手里。阅那文时,他拳头布满了青筋。课后,他挤出笑颜,莅临我桌前,摆出老前辈的嘴脸指出我那狗屁不通的古文的漏洞。还说来日方长,可悲又可憎的客套话。

    那事后,怪胎总是面无表情的盯着我,他也会聊些当代文学的事,只是确实浅薄的可笑。我猜,那恶俗的玩笑开的过火了。一如我所恐惧的,正是他恐惧的。在不可知的未来,被人取代的危机感。我害怕偏见。希望多少有个理解我的人;我也害怕被人理解,理解我的人很可能就成为了我。被取代的我没有存在的价值。

    我与迟钝的为情所困的人们简直云泥之差,谁又可能取代我?我最厌恶的,除了尖酸的哂笑,还有无畏的傻笑。理解我注定是少数人的宿命。我所生活的当下,多数人不可能到达我的高度。又畏惧什么?

  “似吾般诅咒之子,献祭兮愚昧专注,毋优秀取代者也。呜呼!听君一言,胜读十年书!即破败者如斯,随川入海!”也没想过那天写出这样愚蠢可笑的话,竟然是有市场的。本是抱着玩儿心写的,对怪胎是怎样的折磨啊!古文如此,文学亦然。也不知是个什么世道,字里行间倒能看出眉宇的灵魂。那些嬉皮笑脸的,有点遣文造句能耐的人,不知谁给的资格,有权对别人的文字指指点点。那个深夜不眠的女孩儿,竟早我两年读了荒原狼。想来只是媚雅,其实也没多少共鸣,就算有,一定也没我多!

    “这公式是我推的!”老人的双手交叉于腹前,一脸自得。他应该不是肉食主义者,怎么也年近耄耋,虽然大腹便便,倒行动利落,比我姥爷健康的多。“谁说我错谁错!这就是生活中俗不可耐的事,伟大与平凡!”就算这个公式不够伟大,他此刻的神色也足够伟大,活给他脱了甲子,鹤发童颜啊。不过,教书育人,也有颗吃人的野心吧。参天桃李,哪还看得到栽培的园丁?

    既然读了荒原狼,深夜不眠的女孩儿又何故忧郁?难道这不是快乐的秘方吗?既然是下围棋的高手,怪胎又何苦囿于古文,做那些自己不擅长的事情?这危机四伏的世界啊,那些不喜表达的人,都藏了灰色且深邃的世界吗?左上角俊俏寡言的男生,一直是高雅且孤独的。对他一无所知的我,又凭什么把他归入迟钝无知的可怜人呢?这就是人生来的困境吧,没有人能成为我,没有人想理解我。我也成不了怪胎,成不了蔑视我的好友,成不了老人。

    世人尽是笔者,一生只写一本书,只读一本书,这本书就是自己,别人读到的,只是这本书的一个简单的摘要,任何人的思索踌躇都不是毫无意义的傻事,是求道者在千万路岔交口的抉择。好像伏尔泰说,我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我誓死维护你说话的权利。一个滔滔不绝的雄辩家,未必能比木讷呆滞的扫楼人更能咀出这话的滋味儿。不过,贤人啊,您混淆了思想与表达吧!这样,思想只是表达的奴隶啊!打破了世俗阶级的理想家,深陷偏见的泥沼……

    铃响,我完完整整地错过了那道至关重要的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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