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狗情虽切,守法需先行

几天前知乎上热议的一个话题,我也参与了此次讨论。

【志愿者深夜拦货车发现百只待宰狗:泰迪藏獒混装 10元一斤 销往广西】

5月24日,山西朔州。志愿者深夜在某集散地拦下一辆货车,车内装着不同品种的狗。志愿者丁女士介绍,车内有泰迪、拉布拉多、藏獒混在一起,这些狗都很脏,脑袋从铁网缝隙伸出嚎叫,集散点老板称是10元1斤收购而来,准备运往广西屠宰。丁女士等人报警后,车辆被带往当地派出所接受调查。(沸点视频)


谢邀

我不是爱狗人士,也从没吃过狗肉。

我想说的是,不管这批狗是偷来的还是买来的,不论这批狗有没有检疫证明,志愿者都没有权利拦别人的车,交警才有权利。

换句话说,我们把大货车看作家用小轿车,你刚从超市买了一车物资准备回家,但所谓的志愿者把你拦了下来,硬说这批物资不是你的,并凭空质疑你酒驾、没有驾驶证或行驶证,除非你把购物记录、相关证件出示完全,你才没事。少了任何一个,你都有可能被敲诈勒索。

这批人说得好听点是多管闲事,说得难听点就是违法犯罪。为什么他们会这样?因为质疑别人的成本太低了,而消除质疑的成本往往很高。假如质疑失败,你什么事也没有,但假如质疑成功,那就中奖了。

如果你是那位小轿车司机,时不时有非交警人员来查酒驾、查你的驾驶证行驶证,你会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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