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系列」《孟子》(告子下)第十二节(短文)

此节,言明的是“亮”与“执”的辩证关系——君子不亮,恶乎执(君子不诚信,如何拥有操守)?也即诚信与操守的内在联系。

诚信(百度词条解释):以真诚之心,行信义之事。

操守:平素的品行。

两者合二为一,也即品行是什么?或是说怎样的日常行为能被称得上是品行(并不是所有的日常行为都能被称为品行,还有“恶行”的存在)?换言之,如何拥有属于个人的品行(分为共性品行与个性品行,也即常人都有的品行与只有通过自己个性所养成的个人品行)。

此节,孟子所给出的答案是为诚信(亮),以诚信作为品行的基底与开端,若不被曲解,固然是不错的。

要探究孟子给出的这份答案,首先得要顾及的是真诚的实质,意思是说真诚到底是什么,不是说向谁真诚或是对什么真诚(也即,本意真诚是什么)。真诚的实质在于己身,并不关乎于外在什么,因为每个人最多只能对自己真诚(对于普通人而言,最多只能管好自己的心性,甚至都非常困难),对于他人而言并不是真诚,而是信义。时常所说的真诚待人,其中的人其实一直指代的是自身,当自己能够真诚对待自己的时候(自诚),也就能够不自欺欺人,从而开始对他人讲信用,行义气之事。

但当一个人不再因为一己私欲而自己骗自己的时候,他每日的思想、语言、行为开始逐渐够格于一个为人的标准。此时,他在生活中迈出的每一步,都将真正属于他自己,而并非属于他的欲望与私心,一个普通凡人的日常就此开始。不过,这样的日常行为只能说是一个正常的生活行为,并非直接够格于品行。

然而,一个人若要拥有属于自己的品行,先得要有够格于作为一个人的日常生活行为,换言之,正常的生活行为是一个人拥有品行的前提条件。在拥有了正常的生活行为之后,人类就有能力与资格学习人类真正应该学习的东西,从而让自己慢慢够格于仁、义、礼、智、信(真正应该学习的东西)。在往这五字够格的途中或是向往中,在每个人的身上也就派生出与这五字相应的品行(每个人对这五字的理解、学习、贯彻的能力不同,也就派生出不同属性的属于自身的个性品行(有的人重仁,有的人重义,有的人重礼等等,还有的人能同时较好的贯彻两种或者两种以上))。

在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个性品行后,与自己正常的日常生活行为相融合,此时的日常生活行为则跳升为人类的共性品行(由个性品行所主导与牵引),此时,人类最终拥有完善的最终品行,以一个完整的人生活在世界上,不再为自己所忧愁,不再为他人所纠结,不再为世事变迁所担惊受怕。

人,也终将只是生活在地球上的一类种族。繁衍与生息虽由我们人类自己决定,但,长度或是宽度依旧由天地为我们裁决,在面临最终审判之前,作为人类自身的我们,总得把人类这个身份弄弄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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