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18.6.4

不知不觉中我已经写了三十五篇之多的文字了,且不说质量如何,但至少对我来说也是小有成就了。

但对于那些真正的文人墨客来说,我这连入门都不算,对于这点我也是心服首肯的。

那些大文豪都是在读了以吨记的书才开始试笔的,而我这个只有初中文化的渣渣却不知天高地厚的提笔写起了文字,还大言不惭的扬言要写小说,但现在相形见绌,整整一晚上就写了三行字,想要表达的内容却找不出合适从文字去表达,没文化的弊病在这里展漏无疑。

我从来 没有觉得读书是如此有乐趣的一件事,每天上班时都在期盼着早些下班好回去读书,书本对于此时的我具有无限不可抗拒的魅力!

斯蒂芬·金在他的文章中曾写过这么一句话:“我相信许多人至少具备一定的写作或者讲故事的天分,这种天分可以得到加强和磨练。”所以我最近一直在努力读书来提升自己的写作水平,并每天坚持写点文字来作为练习,即使这些文字很烂。

我看到过那些国内外的大文豪在谈及自己的亲身经历时,也会被声讨和批判,这样一来,我这连入门都不算的臭屁文字被嘲笑和批判也是理所当然,这是无可厚非的。

我在写作时有俩个缺点,第一就是太过于中规中矩,总觉得在文字中出现比较接地气的字眼会使文章显得很低档次,但在看完国外的一篇文章后让我彻底改变了这个观念,国外的作家虽不能说的上是粗俗,但也是百无禁忌,这样的文章写出来反而更加的通俗且有趣,让文章拥有了生命力,更容易把读者带进文章里。

第二就是写太多不必要的词句,这个问题在我写作的过程中曾多次遇到过,但一直表示怀疑,直到读到《风格的要素》,里面第17条“略掉不必要的词句”。时更确定了这点,我想的是让更多的人能读懂我想要表达的意思,但这样却适得其反,使文章变得啰嗦,从而失去了原有的韵文,或许只有看的懂的才是正在的读者。

我想知道在这样努力的学习中会造就我怎样的写作水平,我很是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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