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评|《乡土中国》

      乍一看书名,还以为会讲乡土社会里悠闲、惬意的农村生活时光,买来许久一直放在家中未读,“世界读书日”同事推荐了这本书,发现并非如此,这其实是一本研究乡村社会学的著作,从成书到现在已经有70多年了,但一直被阅读被推荐,受众长久不衰,这就是经典的魅力吧。

      本书一共14章,大致分为“为什么说中国基层社会是乡土性的”、“愚”的社会、“私”的社会、礼治社会、乡村社会的权力结构五个模块,剖析了中国基层社会的结构和本色。

      因为以农为生、聚村而居、熟人社会等因素,所以乡土中国是一种“乡土本色”的基层社会。乡土社会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乡土社会是一个“愚”的社会,无论在时间上还是空间上,如果乡土社会没有发生急速变迁,对文字下乡的需求是很少的。

      乡土社会是一个“私”的社会,私的问题是群己、人我的界线怎样划分的问题。西洋社会是团结格局、个人主义式的,团体间界限分明。乡土社会是差序格局、自我主义式的,靠亲属关系、地缘关系这两种社会关系,形成公与私的区别,以“己”为中心,像石头丢在水面上形成的同心圆波纹一样向外扩张。

      乡土社会是礼治社会,倡导无讼,在这里打官司是一种可耻之事,表示教化不够,人们更多的是调解。

      乡土社会中有四种权力:横暴权力、同意权力、教化权力和时势权力。这些权力有的构成了无为政治,有的发生于社会继替的过程中,有的发生于激烈的社会变迁中。从欲望到需要,从文化事实到自觉的生存条件,见证了加快变动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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