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PPP项目法律实务:29.公路PPP项目合同之变更终止或解除

公路PPP项目之合同变更终止或解除

1. 合同权益的转让

(1) 甲方的转让

1) 甲方不能随意转让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2) 上述条款不应妨碍甲方同任何其他政府机构合并,或将其权利及义务转让给后者,上述受让者负责履行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的转让

1) 乙方特许经营权的转让应依法依规,并按相关规定完成备案程序。

2)项目公路权益的转让条件、转让程序、转让收入使用管理、权益转让后续管理及收回等必须遵守《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XX省人民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转让项目公路收费权,不得延长收费期限,且不得以此为由提高车辆通行费标准。

2. 合同变更

(1)出现以下情形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方式对本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与修订,所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出现法律变更,影响任一方主要权利义务的;

2)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公路建设、维修养护方面的标准提高;

3)因不可抗力或非因合同任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部分条款无法履行;

4)一方当事人丧失履约能力;

5)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2)乙方依法转让公路收费权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由甲乙双方与公路收费权的受让方签署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3. 合同提前终止

(1)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或解除

除法律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应在特许经营期满时结束。

(2)甲方一方终止合同

在合作期内,乙方有以下重大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方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后,有权通过对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的方式在 3 个月内依法依规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约定的终止合同的情形;

2)若项目建设资金链一次性持续中断超过 60 天,或多次中断累计超过 90 天;

3)如果乙方不能在预计的交工日期后 6 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

本合同按上述规定被终止或解除后,乙方的建设期履约担保或运营期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甲方和乙方共同委托(乙方不配合的,甲方有权单独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根据乙方的投资额、剩余的特许经营期限及项目现状进行评估,甲方有权按照项目评估价值的 75%向乙方收购本项目,其余的 25%作为乙方对甲方的赔偿。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导致甲方一方终止合同的,甲方将在本合同终止之日无条件、无偿接管项目与相关资料等,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与项目建设有关的第三人无偿使用与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继续组织投资建设或经营。

如果乙方的建设期履约担保或运营期履约保证金及本款约定的赔偿金仍无法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索。

(3)乙方一方终止合同

在特许经营期内,甲方发生以下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乙方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后,有权通过对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的方式在 3 个月内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约定的终止合同的情形;

2)由于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的变化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并且乙方提供了充足的证据证明两者之间的因果联系。

本合同按上述规定被终止或解除后,甲方和乙方共同委托(乙方不配合的,甲方有权单独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根据乙方的投资额、剩余的特许经营期限及项目现状进行评估,甲方将按照评估值无条件收购本项目。

(4)同不可抗力有关的终止

按本合同规定,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5)因征收解除合同:双方另行商定。

1)合同任何一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应当签订解除合同或发送解除通知,本合同自解除合同生效或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本合同解除后的其他事宜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处理。

2)接到解除通知的一方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请求相应机构确认解除通知的效力,但争议期间对相关问题的处理,仍以解除通知有效为前提。

3)从本合同解除之日起乙方不再享有项目特许经营权。

4. 合同补偿机制

在发生以下情形时,甲乙双方可在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协商对合同期限进行适当的延长,作为甲方对乙方的补偿:

(1)因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

(2)由甲方承担的风险发生,导致乙方投资收益水平降低的;

(3)因车购税资金(如有)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及金额到位的。

5. 合同解除的其他约定

(1)特殊情况下的短期征用

1)特殊情况下的短期征用,主要是指在紧急情况下政府出于国家安全、抢险救灾或其他考虑对于项目的短期征用,而并非提前收回本项目。

2)乙方同意政府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短期征用本项目,本项目只能向政府同意的车辆开放交通。

3)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因为征用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任何损失的收入。双方之间应就支付的数额和支付时间达成协议。如果达不成协议,双方可按本合同的规定提请争议解决。

(2)不影响采取补救措施

任何一方履行终止本合同的权利并不排除该方采取本合同或法律赋予的任何其他补救措施。

你可能感兴趣的:(公路PPP项目法律实务:29.公路PPP项目合同之变更终止或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