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卿:愿你出走半生,归来多读点书

1.

现在说起董卿,观众想到的第一个词,早已不再是“央视一姐”,而是“诗性主持人”。


2017年,因为《中国诗词大会》和《朗读者》,董卿惊艳了整个中国,观众无不被节目中她信手拈来的诗词歌赋所折服。她让我们见识了什么叫做蕙质兰心,什么叫腹有诗书气自华。


美貌是天生的,才华却不是。她落落大方的仪态、机敏幽默的临场反应、知性温婉的主持风格,无一不是诗书长时间浸润的结果。


董卿曾说:“假如我几天不读书,就会感觉像几天不洗澡那样难受。”读书成就了她,也变成了她根深蒂固的生活方式。无论工作再忙,她都保持着每天读书一小时的习惯,数十年如一日,风雨无阻。


董卿出生于一个知识分子家庭,父母都是复旦大学的高材生。小时候每年放寒暑假,母亲都要列一个长长的书单给她,有时候害怕她读的不认真,还要抽查她书里的章节,每次她都能对答如流。


凭借《中国诗词大会》和《朗读者》火了以后,观众都称赞她“一鼙一笑、一字一句都散发着魅力”。就连一向言语犀利的金星也夸她是真正的美人,有闻过书香的鼻、吟过唐诗的嘴、看过字画的眼,是不显山不露水的古典美。


若有诗书藏于心,岁月从不败美人。如今,董卿年近50,早已过了盛年的芳华,魅力更胜从前。24载荧幕生涯,她早已不需要溢美之词来为自己贴标签,她的美在灵魂深处,无关乎年龄,无关乎岁月,历久弥新。


2.

在喧嚣浮躁的娱乐圈,追名逐利的人很多,但能够沉下心,通过读书来滋养自己灵魂的不多,胡歌算其中一个。


有人这样形容他:“谦谦君子,温润如玉,仪态明秀,朗目疏眉”。出道多年,他经历了星途的起起伏伏,看透了名利场上浮浮沉沉,他变成了娱乐圈一股清流,无论何时,身上总笼罩着一层温文尔雅的书卷气,是少有的“零差评”演员。


如果说《仙剑奇侠传》是我们这代人记忆深处永恒的经典,那胡歌饰演的李逍遥豪爽深情又有点小痞的形象更是俘获了万千少女的芳心。23岁的胡歌凭借“李逍遥”一炮而红,一时间成了最炙手可热的男演员之一。


可能是老天爷嫉妒他星途太过坦荡了,跟他开了一个足以毁灭他的玩笑。2006年8月,他遭遇了一场严重的车祸,女助手当场死亡,自己也深受重伤,颜面部几近毁容,脖子和右眼缝合了100多针,4天之内经历了两次全身麻醉手术,遭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身体和心理双重折磨。


伤愈出院以后,他说:“如果皮囊难以修复,那就用思想去填满它吧”。他开始用读书疗愈和充盈自己的心灵,重拾活着的意义。每一次读书,他都尝试和书中的人物心灵沟通,体会书中跌宕起伏的故事,思考和反省生命的价值。


凤凰涅槃,浴火重生。2015年开始,胡歌凭借《琅琊榜》《伪装者》《猎场》等影视剧再度强势霸屏,他饰演的“梅长苏”、“郑秋冬”又一次把他推到了名利双收的巅峰。他却激流勇退,选择去美国继续读书深造。


人生难免浮浮沉沉。失意的时候读书,就不会自暴自弃,能重拾生活的勇气和希望;得意的时候读书,就不会骄傲狂躁,可以不忘初心,走得更远。


3.

三毛曾说:“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许多时候,我们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成了过眼烟云,不复记忆,其实它们仍是潜在气质里、在谈吐上、在胸襟的无涯中”


三毛一生爱书成痴,最钟爱《红楼梦》。三毛在她的文章《读书只为自己高兴》中,她写道“我喜欢,将读书当作永远的追求,甘心情愿将余生的岁月,交给书本。”


这个世间少有的奇女子,喜欢流浪,喜欢沙漠,她和荷西的旷古痴恋至今仍在世间流传。无数人倾慕于她的才情,喜欢她温暖又略带感伤的文字,而我更欣赏她把余生都交给书本的执着。


三毛从24岁开始去异国他乡求学,足迹遍布西班牙、德国、美国、波兰、南斯拉夫、捷克等地,尤其对沙漠情有独钟。1974年,她和荷西结婚,把家安在了西属撒哈拉沙漠的阿尤恩小镇。


沙漠里条件恶劣,他们的家里只有一张床、一个衣柜、一张书桌,还有一堆她喜欢的书。有书相伴,再苦的日子也能过成诗,读书让她变成了盛开在沙漠里的一枝花,环境愈恶劣,开得愈娇艳。


三毛一生博览群书,古今中外的书籍都读,涉猎范围很广。而且她对自己的书及其珍爱。她说:“我的书和牙刷都不出借,实在强求,给人牙刷。”。


人们常说行万里路读万卷书,三毛偏偏把二者结合了起来,在行路时兼顾读书,用书籍和旅行浇灌出了自己的旷世才情。


4.

读书与不读书,人生大不一样。


莫言说:“我每读完一本书,就像重新活了一次。”读书可以让我们经历一千种人生,不读书的人只能活一次。


一本好书能教我们更好地了解这个世界以及自己,我们会更懂得生命,会变得更加有智慧,对人类生命中永恒的真理有更深刻的体验和认识。


读书是最低门槛的高贵,是成本最低的投资,是最容易走的路,是给心灵最好的滋养。


愿你出走半生,归来多读点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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