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治疗,让儿子复课上学成了难事!

国庆节前,正值“水痘”病毒在学校传播阶段,小学三年级学生儿子也不幸中招。作为一名资深马大哈母亲,我也是在国庆节假期里才发现的。考虑到我们两口子都是医学院毕业的半吊子,于是乎就拍了几张照片给朋友,托她找医院的皮肤科医生帮忙确诊一下。医生一看,说水痘特征明显,并给出了用药建议,并说如果没有发烧情况可以自己在家治疗。对于我这种没有小学生流行病防治经验的老母亲而言,立刻听话照做。

事实上由于儿子自身体质不错,加之我的精心护理,在10月7号时所有的水痘都已结痂,但在班主任老师的要求下还是要前后隔离够14天,于是本周我之后给他请假,让他一边隔离一边自学。我心里幻想着等所有疤都不红肿了就去医院开“复课证明”。

看着恢复情况越来越好,周三下午我带着儿子就近去了两江新区第一人民医院,毕竟是辖区内的主管医院,我还是挺放心。不过事实证明我是图样图森破!到医院后,我把情况给导医说明后,导医叫我挂个儿科专家号(下午没有普通号,看来普通医生下午是没有资格坐诊的)。一个50多岁的中年女医生负责给儿子诊治,当我给医生说明了起始原因、自行治疗和用药经过、治疗现状、就诊目的,满心欢喜的等着一个好结果。结果医生一瓢饮水泼下来,把我的心里浇湿了——我怎么知道你这是不是那时候发的病,我怎么给你看。经过我的低声下气的再次说明后,她给我开了张证明:恢复期,继续隔离(随访)。我弱弱的问她,你要不就给我开个化验单,用生化指标再看看。“没有生化检测指标,就只有看外观,只有全部掉疤了才算好了”!什么,想我大中国医疗技术水平在世界上还是叫得响的,怎么连个检查水痘病毒的方法第没有,心里真是一个失望。

然而不到星期五,还不是最失望的。

考虑到今天(星期五)下午一是要继续去开“复课证明”,而是要去学校开家委会换届选举大会,于是请假半天,以期顺利完成目标。

下午一点四十多,我带着儿子继续向神圣的两江新区第一人民医院奔去,这次我汲取上次的失败教训,先去诊疗室咨询了再决定是否挂号。今天坐诊的是另一位中年老阿姨,我又把儿子得水痘前前后后的情况、已经全部掉痂的现状说了一下,问医生能不能开个“痊愈证明”(经了解,医院只能开痊愈证明,卫生服务中心才能开复课证明)。这位老阿姨这次给我是泼了一盆冰水混合物,把我的心彻底浇冷了———“没有初诊证明,我怎么看得出你得的是不是水痘?还不是你说啥就是啥,囊个(重庆话)证明?”(据我之前向其他院医生了解,水痘之所以没有那么多检测指标,就是因为特征特别明显)。话不投机半句多,我带着儿子,带着另一丝希望去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在等到十几分钟后,终于有个年轻女医生叫我可以过去开证明了。当然,按照套路又是先拿初诊证明(我的软肋啊),我说自己没有,但给她看了儿子掉疤的情况。这个医生倒是也认可儿子得的是水痘,并承认儿子已经痊愈了,但是没有初诊证明这个前提,就是没法开复课证明!我翻出周三那个医生开的诊断单,结果这个医生算了一下说可以给我开24号的复课证明。我不明白,医生说不管实际情况如何,她们只认首次就诊证明,即使已经痊愈,也是按国家要求要休息14天。可是明明就没有相应的国家要求,我太不服气了。几经交涉,她们只认所谓的国家要求,不认实际情况!

我真是失望极了!一方面是上一家医院医生的苛刻,另一方面是这家基层卫生服务中心的教条!

无奈,我只好利用社会关系这条潜规则,托朋友帮我联系到最初帮儿子“远程”治疗的医生,请他来开证明。明天早晨,我将继续奔波在为儿子重返校园上课的路上。

从此次事件汲取教训如下:

1.家长要极度重视例如水痘、腮腺炎类的强传染病,一旦听说学校或班级有人发病,一定要密切关注自己孩子的健康状况,以在第一时间发现传染情况;

2.即使自己是医生,也必须带孩子到正规医疗机构去诊治(大医院更好),去的越早,复课越早。切记不能像我这样自行治疗,除非你决定想向学校隐瞒实际病情(不建议)。

期待明天好运!期待儿子下周顺利回归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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