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秦纪·秦纪二焚书坑儒(二)

始皇帝下三十五年(己丑,公元前二一二年)

使蒙恬除直道,道九原,抵云阳,堑山堙谷千八百里,数年不就。


始皇以为咸阳人多,先王之宫廷小,乃营作朝宫渭南上林苑中,先作前殿阿房,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万人,下可以建五丈旗,周驰为阁道,自殿下直抵南山,表南山之颠以为阙。为複道,自阿房渡渭,属之咸阳,以象天极阁道、绝汉抵营室也。隐宫、徒刑者七十馀万人,乃分作阿房宫或作骊山。发北山石椁,写蜀、荆地材,皆至;关中计宫三百,关外四百馀。于是立石东海上朐界中,以为秦东门。因徙三万家骊邑,五万家云阳,皆复不事十岁。


卢生说始皇曰:“方中:人主时为微行以辟恶鬼。恶鬼辟,真人至。愿上所居宫毋令人知,然后不死之药殆可得也。”始皇曰:“吾慕真人。”自谓“真人”,不称“朕”。乃令咸阳之旁二百里内宫观二百七十,複道、甬道相连,帷帐、钟鼓、美人充之,各案署不移徙。行所幸,有言其处者,罪死。始皇幸梁山宫,从山上见丞相车骑众,弗善也。中人或告丞相,丞相后损车骑。始皇怒曰:“此中人泄吾语!”案问,莫服,捕时在旁者,尽杀之。自是后,莫知行之所在。群臣受决事者,悉于咸阳宫。


侯生、卢生相与讥议始皇,因亡去。始皇闻之,大怒曰:“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妖言以乱黔首。”于是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益发谪徙边。始皇长子扶苏谏曰:“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始皇怒,使扶苏北监蒙恬军于上郡。


译文:


三十五年(己丑,公元前212年)


始皇帝派蒙恬负责开通大道,从九原直到云阳,挖掘大山,填塞峡谷,长达一千八百里,几年没有完工。


始皇认为都城咸阳的人口过多,而先代君王营造的宫廷又嫌小,便命人在渭南上林苑中建筑宫殿,先修前殿阿房宫,长宽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面可坐一万人,下面则能竖立五丈高的旗帜,周围是车马驰行的天桥,从前殿下直达南山,在南山的顶峰建牌楼作为标志。又筑造天桥,从阿房渡过渭水,与咸阳城相接,由此象征天上的北极星、阁道星横越银河抵达营室宿。征发遭受宫刑和判处其他徒刑的囚犯七十万人,分别修筑阿房宫或建造骊山始皇帝陵墓。并凿掘用作套棺的北山的石料,采伐蜀、荆两地的木材,都先后运到。在关中兴建宫殿计有三百座,关外营造宫殿四百多座。于是在东海郡的朐县界内刻立巨石,作为秦王朝东部的大门。又将三万家迁移到骊邑,五万家迁移至云阳,均免除十年的赋税徭役。


卢生劝说始皇帝道:“有一种方法,这就是皇帝不时地暗中秘密出行,借此躲避恶鬼。而避开了恶鬼,神仙真人便会来到。故此希望您所居住的宫室不要让别人知道,然后不死之药大概才可以得到!”始皇说:“我敬慕真人!”于是就自称“真人”,不再称“朕”。并下令咸阳城周围二百里内的二百七十处宫殿楼台,都用天桥、甬道相连接,帷帐、钟鼓及美女充斥其间,各自按布署登记,不作迁移。始皇巡行到某处居住下来,有敢于透露出他的驻地的,即获罪处死。始皇帝曾前往梁山宫,从山上望见丞相李斯的随行车马非常多,很不赞许。宦官近臣中有人将这事告诉了李斯,李斯随即减少了他的车马。始皇愤怒地说:“这一定是宫中人泄露了我的话!”于是审问随从人员,但是没有人承认。始皇就下令捉拿当时在场的人,全部杀掉。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知道始皇到了什么地方。群臣中凡有事情要奏报并接受皇帝裁决的,便全都到咸阳宫等候。


侯生、卢生相互讥讽、评议始皇帝的暴戾,并因此逃亡而去。始皇闻讯勃然大怒,说:“卢生等人,我尊敬他们,并重重地赏赐他们,现在竟然敢诽谤我!这些人在咸阳的,我曾派人去查访过,其中有的人竟妖言惑众!”于是令御史逮捕并审问所有的儒生。儒生们彼此告发,始皇帝就亲自判处违法犯禁的人四百六十余名,把他们全部在咸阳活埋了。还向全国宣扬,让大家都知道这件事,以惩戒后世。同时谪罚更多的人流放到边地戍守。始皇的长子扶苏为此规劝道:“那些儒生们全诵读并效法孔子的言论。而今您全部用重法惩处他们,我担心天下会因此不安定。”始皇大为恼火,派扶苏赴上郡去监督蒙恬的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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