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你正从事的是什么行业,读书,都应当是一辈子的事

原创文/朱季谦

作为一个入坑几年的菜鸟程序员,这些年坚持最久的事情,大概就是读书了。当然,我这里提到的读书,是指读好书,其余所谓的网络小说,不在范围内。

读一本好书,就像跟一位大牛在精神上交流,时间久了,思考与想法,都会有一个很大的改变。

就拿工作来说,经常读书思考的人,在看待一个问题的时候,往往是可以比其他人可以看到更多的东西的。如果你持怀疑态度,不妨先好好读一番书,再回过头看我说的这句话。

在我写下这个题目的时候,其实我很感谢一个人,因为她,我这辈子才会跟书籍结下了一种不解之缘,才有机会去到更多的地方。那是我的母亲,她是一个很强势的人,也是一个很不幸的人。在她还很小的时候,她的亲生母亲便因难产而走,后来她的父亲娶了一个待她极度不好的后妈,再后来,还没念完高中,她的后妈就没让她再继续念下去。我妈年轻的时候其实是一个很爱读书的人,但因为家庭的变故终究还是半途而废, 所以当我开始念书的时候,我妈常常这样对我说,既然你有这样的机会去上学,就该好好地念书。

我在刚入学的那几年,其实一点都不喜欢看书,跟很多同龄孩子一样,只喜欢到处去玩。每天放了学后,把书包往家里面一放,就屁颠屁颠地跑出去跟同龄孩子玩了,抓迷藏,弹玻珠,扔沙包,爬树掏鸟窝……这些都是当时爱去做的事,除此之外,偶尔还喜欢在放学的路上跟有“仇”的孩子插架,不幸的是,我经常是被打哭的那位,然后就一边擦眼泪一边背着小书包往家里走,回到家,免不了又是一顿打……估计我妈看我太皮了,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每天放学后,她都会给一个让我极其头疼的任务,那就是背书。隔一段时间她就会把我喊到面前,随便抽取其中的一段让我背诵,若背不通过,就别想出去玩了,说不准还会吃一顿打。

我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都极不情愿地去做这件事,经常拿着书本,呆坐在门口,吊儿郎当地读了几句后,就会控制不住地蹲下来看脚边正忙着搬家的蚂蚁。年幼的我总有一些很奇怪的爱好,我喜欢去观察周边的花花草草,也喜欢蹲在蚂蚁洞边看蚂蚁搬家,并且乐此不疲。因为在当时的我看来,世间万物,其实都是有灵气的,它们有各自的语言,只是我听不懂而已,但我一直坚信,我看着它们的时候,它们也在看着我,它们跟我一样都是有灵魂的。每次我妈看到她的儿子傻傻地蹲在蚂蚁窝边发呆的时候,都会皱着眉头走过来问我是否已经背好书了,这时我才恍惚想起好像还有什么事情还没有完成,于是便又老老实实地坐到凳子上,拿着注音版的书本,继续囫囵吞枣地读了起来。

如果十几年前你有幸从我家门口经过的话,一定会看见一个皮孩子,正拿着一本注音版的书籍,端坐在门口的地方,聋拉着脑袋,在背诵着书里的文字。就这样,我被我母亲逼着从一年级背书背到四年级,但很奇怪的是,那些年我背了这么多年书,却依旧没有把普通话念好(当时上课不用普通话……),反而在不知不觉里养成一样技巧。这个技巧让我收益了很多年,直到今天,它还存在我的生命里。在英语学习中,有一样很重要的东西,叫语感,当然,在语文学习里,其实也很需要这样东西,如果你是一个写作的人,那先恭喜你,它将会让你受益终生,但前提是,你要坚持读下去,并且,是有声地读。

我被逼着背了几年书后,原本不爱读书的我却逐渐地有些潜移默化了,后来我妈给我买了一本注音版的童话书,便是那本书,让我从此彻底踏上书山之路。这辈子有两本书在某种意义上改变了我的人生,一本是前面说的童话书,名字叫《365夜童话》。这本书是我生命里的第一本课外书,它陪伴我度过整个童年,至今我仍记得里面的故事:三只小猪,快乐王子,灰姑娘,美人鱼等等;另一本是苏逸平写的《龙族秘录》,这是一本结合《封神榜》、《山海经》等古籍而写的科幻穿越小说,而这个叫做苏逸平的作家,当年在香港科幻小说的领域里,地位仅次于卫斯理。我曾一度视他为偶像,但很奇怪的是,千禧年之后,他就鲜有作品面世,到了今天,早已经没什么人知道这位曾风靡香港及东南亚的科幻作家,但我会一直记得他,因为他,我的生命里多了一样叫做梦想的东西,而它,将陪我走到生命的终点。这本书总共有上下两部,但十几年过去,至今我只看完第一部,为何不去看第二部呢?我想把它留着,留到很多年以后,当我准备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再去翻开它。因为于我而言,那已经不再只是一本书,而是一个答案。

一个需要用一生去探求的答案。

小学毕业后,我独自一个人去到县城里念书,在姑姑家附近的街道上,有一家叫做百姓书店的旧书店,里面有很多的旧书,而且卖得很便宜,二十块钱就可以在那里买到十几本书。这些书虽然已不是新书,但在我眼里,书无新旧可言,陈旧的皮囊下,可能就藏着一个独具特色的灵魂。那些年每次放假的前一个星期,我都会跟好友去那家书店,把店里的旧书翻一个遍,临走时总会买上十几本书。很多现当代作家的书籍便是那时候看的,这个买旧书看的习惯一直保持到高中毕业,后来我去外地念大学时,曾把房间里的书籍整理了一遍,才发现原来这些年在不知不觉里已经看了这么多的书。

我爱读书的习惯就这样延续到了今天,也逐渐明白一个道理:当你坚持去做一件事情,并且在漫长的岁月里坚持下去时,你便会发现,其实在不知不觉当中,它已变成你生活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就像吃喝拉撒睡一样,没有它,你总觉得生活里少了什么。

现在很多人一提到读书就觉得头疼,更有甚者一翻开书本就昏昏欲睡,在他们看来,看书实在是一件折腾事儿,还不如刷剧玩游戏逛淘宝更加有愉悦感,当你看到这里,可试着问自己一句,已有多久没有正儿八经地看一本书了。

而我一直都很喜欢阅读,并且能在文字的世界里找到悲欢,我曾因看《围城》而连续几天晚上都梦到故事里的情节,也曾因揣摩鲁迅文中的一句话而被藏在文字背后的鲁迅逗笑,还曾为了《半生缘》里的那句“世钧,我们回不去了”而惆怅多时……透过被时光烙上痕迹的文字,我看到了一个与我无关的世界,但在那一个世界里,却有着很多似曾相识的东西,它们会让我看清一些事情,明白一些道理,然后更好地走下去。

阅读与旅游,总要有一个在路上。这句话,并非没有道理。而一个人成长的主要方式不过三种:历练,读书,交友。

三人行,有我师;行千里路,读万卷书;而后,知行合一,这就是现在我的成长观。这些年我一直在坚持读书,却忽略了最重要的历练,导致踏入社会的第一年很被动。这一年我走得一点都不顺,但不顺其实也是一种难得的人生经历,它将会变成我生命里一笔珍贵的财富。

二十岁出头,可能读过的书并不会起什么作用,然而当到了三十岁乃至更长的年龄,若还在博览群书,那又会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呢?

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因为我跟你们一样,也很好奇,所以,我一直在等待这个答案的到来。

但有一个道理准没错,多读好书,多思考,这并不是坏事。

曾经有一个人问过我,他说,读过的书很快就会忘了,还读这么多书干嘛?

我告诉他,你吃过的东西很快就会消化了,那还吃这么多干嘛?

道理其实是一样的,你读过的书,或多或少都将变成你身体里的一部分,它会让你在以后漫长的岁月当中,慢慢地发生改变,等有一天当你已经很明显地看到这些变化时,我想,你一定会感谢当初那个坚持读书的自己。

当然,这里谈的都是经过时间锤炼而留下的好书,我不赞成整天把阅读都花在网络小说上面。虽然我以前写过网络小说,但说实话,我不太看网络小说,有些网络小说,就像外祖母的裹脚布一样,又长又臭,但我并不排斥网络小说,因为在它们当中,还是有不少值得一看的书籍。相比这些快餐文化,其实我更喜欢名著作品,来到上海后,我又逐渐研究起了中西方古典文学,甚至古诗词,这些书虽然要很有耐心才读得下去,但如果你是一个立志要在文学界里混下去的作者,我建议你还是多去看一看名著作品,相信有一天,你一定会明白我为何会这样建议你。

命运从不会亏欠任何一个努力而有准备的人,我相信。

最后引用冰心奶奶生前在《寄小读者》一书里写过的一句话: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

而读书,应是一辈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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