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信念到信任到信仰

文/林潤崧

自然法則裡有一個很顯明的定律──會發生的事就會發生。

已經發生的事無法改變,無論我們如何拒絕承認,都改變不了已發生的事實。因此,不願意接納的部份就會變成一個人的隱藏信念,進而形成人的性格。

道德重整運動裡有這麼一段文字:「把一個念頭播種下去,收穫到的便是一個行動;把一個行動播種下去,收穫到的便是一個習慣;把一個習慣播種下去,收穫到的便是一個性格;把一個性格播種下去,收穫到更是一個新的命運。」

如果要改變命運,就要學習了解性格;要改變性格,就要修正生活習慣;要改變習慣,就要做出正確行動的選擇;要有做出正確行動選擇能力,念頭要正向;要如何才能有正向的念頭,我們在日常生活裡,要有明確的學習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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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學習有兩個明確的條件,第一個就是要充份的相信,第二個是要樂於感受痛苦。這兩個條件能將人的念頭導往正向。正向的信念讓我們信任生命中所發生的一切皆為唯一會發生的結果,已經是最好的結果,沒有比這更糟的了。我們信任,故而產生信仰,才有能力在宗教、文明、真理、智慧、愛裡面看見真我,信仰才得以發揮更大的集體意識作用,導引人類走向正途。

對於一個停留在生存層次掙扎的生命而言,信仰並不是他們所追求的,擁有生存的信念才是;對於一個不斷在生活中追求更高的品質的生命而言,他們信任自己的能力,相信憑藉自己能開啟更好的生活形態;而那些已經在探索人生真義的生命,信仰就是他們的道路,在道上他們互助、修行、成長、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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