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本 法治兴国——观党的二十大开幕式所感

     10月16日召开的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总结了十年来我国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功绩,描绘了中国进入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前行的宏伟蓝图。会议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继往开来,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途命运,事关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聆听大会报告后,作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深感要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这条主线,主动适应我国进入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新要求,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纵观中外历史,国家强盛往往同法治相伴而生,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也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中华民族要实现从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面依法治国是最重要的基石之一。如何做到依法治国呢?

     一、依法治国起点在于培养法治思维。这里的思维是指的全民法治思维,而首要解决的是“知法”的问题,只有如此,才能知法律之约束,晓行为之规范,才能更好地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此一方面应抓宣传。要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推进法治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在普法中的作用,同时要积极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注重宣传的内容和方式,运用解读社会反响大、关注高的典型案例的形式,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另一方面应抓教育。结合社会各类人群的实际开展法治教育,重点抓好公职人员和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在社会中公职人员的身份特殊,违法行为带来的社会影响也更明显,这就要求公职人员更应模范带头、做好示范,约束家庭成员,共同做到知法守法。

    二、依法治国重点在于落实法治环节。即要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科学立法是指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实现“良法善治”的立法目标,做到解决问题能有法可循,是后三者的前提和基础。严格执法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点,必须严格按法律的规定和标准实施法律,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公正司法是坚持司法为民,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全民守法是将法治观念植根于民心,人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四个方面环环紧扣,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形成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格局。“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都在于实施,法律是用来约束和规范行为的,是保障合法权益的,是惩治违法行为的。

    三、依法治国的难点在于敬畏与尊崇。《史记·商君列传》有云“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可见法是至高无上的。作为实施法律的执法者,如果自己都不能做到知法守法,如何让被执法者服从?又如何能用法律维持社会秩序?执法人员对自己的岗位和手中的权力没有正确而深刻的认识,对法律法规缺乏敬畏之心,必将使自己误入歧途。因此,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应该严守“三个规定”,对法律、制度、规章和纪律怀有敬畏尊崇之心,切不可存僭越之心,更不能存有逃脱惩处的侥幸心理,只有强化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严格依法办事,在每一个重大决策前都能自觉听取并尊重各个方面专家包括法律专家的意见,把自己的行为严格约束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也只有如此,才能严格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才会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以道为常,以法为本”。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值此之际,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提高全面依法治国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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