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百遍也读不厌,只得眼角留情而已

在文学名著之中,恐怕很少有这样一部作品,排到了第一的位置。文学是私人的,电影也是。美国百大电影之首,到底是《公民凯恩》还是《卡萨布兰卡》?美国的影评人为此大打出手,至今仍没有定论。但是说起我们的古典名著之首,那一定是《红楼梦》,毫无疑问。


有的作品,自己树立起坚固强硬的壁垒。只有一个崎岖狭窄的入口,漫长黑暗的甬道,需要你千辛万苦的走过,慢慢的心情变得卑微,宛如朝圣。有的作品,甚至还需要苛刻的通行证。


但是《红楼梦》并不是。红楼的世界拥有无数个入口:有人看到缠绵悱恻的爱情,有人看到诗词,有人看到无数美女,有人看到钟鼎人家的美食,有人看见排场,有人看到风雅悠闲的生活,有人看到宿命,有人看到历史,有人看见建筑,有人看见医学,有人看见养生,有人看到职场斗争,有人看到繁华和崩毁,有人看到谜语和隐喻……顺着这一个个微小但真实的入口,进去那个世界,趁兴做一番遨游。


《红楼梦》的好被无数人记述,我只是觉得红楼的残酷之美才是美之真谛。曹雪芹的庞大叙事中错综复杂的伏笔构建起一个假做真时真亦假无为有时有为无的大观园。此大观园无比热闹繁华,凌驾于现实生活之上,众姐妹不闻世事(建立在四大家族雄厚的经济基础和人脉上)般的阳春白雪着。


我看到繁华处心头总会一紧,老子早告诉我们到物极必反这个道理。“千红同窟(哭),万艳同杯(悲)!”迟早是不可避免。


且不说后40回高鄂的续写怎样委曲了曹雪芹的原意。但是我相信曹雪芹写这书的基调是有些恶毒的,创造出极致的美,在最繁华的时候把美毁灭,毁灭之美才最动人最恶毒。


红楼梦真是说百遍也说不厌。最爱的依然是黛玉的眉眼。


病泱泱的黛玉可以说最惹人心疼的人物。读完书的人许多都认为此风流女儿诗情画意美若天仙,爱耍小性反而为黛玉添了可爱之处。黛玉完全符合当时的审美情趣,大男儿小女子,可红楼梦里偏偏是最不大男子的宝玉为林妹妹发情痴,我觉得其实可能是宝玉潜意识里的保护欲在作祟,青梅竹马亲情友情爱情混做一谈。


曹雪芹的字里行间,红楼众人口中的暗示中,大家心想黛玉是品貌出众,不凡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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