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俊杰潘玮柏发律师函有多大赢面?

吴亦凡被刑拘,网传它为了争取从轻发落,供出林俊杰潘玮柏是同犯。

  一位男星谢明皓也实名举报林俊杰潘玮柏吸毒,声称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之后林俊杰和潘玮柏都发了律师声明,声称“遭受人身攻击”、“名誉权受到侵害”,“即刻提起诉讼程序”…

  近年来,律师函似乎有点变味了。如果遭受侵害,该起诉就去起诉呗,发什么律师函呀?

  杀一儆百的效果总比虚张声势强很多吧?

  很多人感叹,律师函已经被娱乐圈透支了…

  吴亦凡不久前也委托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了律师函,声称遭到言论攻击,严重损害了个人声誉,“本律师事务所现已完成上述涉嫌侵权言论的公证取证工作,将通过诉讼、报案等一切法律途径维护吴亦凡先生的合法权益…”

  律师函发出来不到一个月时间,吴亦凡就已经被刑拘了,如果他被判决有罪,该律师函所表达的内容显然就是谣言,涉嫌散布谣言。

  虽然《刑法》没有散布谣言这一罪名,但是如果散播谣言情节严重的,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的,可以按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乱发律师函,也有可能涉嫌散布谣言,应该追究法律责任!

  林俊杰潘玮柏等人发律师函声称要起诉别人诽谤,如果真的对簿公堂,能不能赢,需要看证据。法庭是讲究证据的。

  以前吴亦凡曾经因名誉权多次起诉别人,而且官司都打赢了。林俊杰潘玮柏如果以名誉权受到侵害起诉网民,赢的机会也很大。如果举报他们吸毒的人拿不出相应证据,而且又检测不出林俊杰潘玮柏体内存在吸毒以后的症状,他们就能赢得官司。

  但是,如果举报者手里有相应证据,或者毒检不过关,那就又是另外一种结果了。

  每个人,自己是什么样子,自己干过什么事情,自己心里最清楚了。如果真的理直气壮,那就赶快去立案起诉,不要透支律师函。

  透支律师函,将来如果跟吴亦凡一样落马了,会多一条散布谣言的寻性滋事罪。

  艺人出镜率高,代表公共形象,经常会引导社会舆论。我们不否认,有很多德艺双馨的艺人,但是娱乐圈子鱼龙混杂,这是公认的事实。劣迹艺人必须受到制裁,以正视听。

央视网评论:做艺先做人,做人德为先。艺人不仅是职业,更肩负社会责任…个别艺人无论是私德还是公德,反复刷新下限,有不知耻者,嫖娼、酒驾、打人、吸毒无所不为,社会影响恶劣!有必要对失德劣迹者进行针对性的制度约束,通过行业自律倒逼艺人提高道德修养,把做明星的门槛提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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