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梦破碎了,那就再找一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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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今天相识一周年了。

去年学校也有关于女生节的活动,但是对于学工科的我来说,并不新鲜,毕竟全专业也就我们几个女生。而且,每天跟一群大老爷们一起上课时,很自然地就会觉得自己是全世界的公主。

所以,这一天我就像往常一样,抱着专业课课本趴在图书馆的六楼的角落里了。最近天气忽冷忽热的,昨天还下了大雨,今天突然就热了起来,当太阳的暖意充满整个自习室的时候,我眯着眼伸了个懒腰,偶然发现对面坐了一个挺清秀的男生,因为近视,我看了好久才看清楚他的相貌,还挺好看的。这是我第一次见他。

后来,我每次去图书馆都能碰到他,他有时候在看小说,有时候在做题,看样子也像是理工科的。

有一次我在望着窗外发呆,回过神来发现面前多了一张明信片,上面写了“船舶湘风晚,花谢烟雨迟。”字很清秀。我抬头,对面的男孩也在看我,我害羞地笑了一下。他说,我叫林一,我说,我叫丁苒。这是我们第一次说话。

我总是喜欢把自己泡在虚幻的小说世界,过着简单清淡的生活。他的性格和我恰恰相反,喜欢冒险,喜欢挑战自我,偶尔也喜欢看书,去年的这个时候,因为打球受伤才每天泡在图书馆,才发现了我。

林一有很多梦想。

他想有一把好吉他,带着它去过一段流浪的日子;他想打球打到最好,起码在学校要屈指可数;他想去当兵,体验一把军旅生活……

每次他跟我说他的梦想时,眼睛都会发光,我喜欢看他这种神采奕奕的样子。昨天,他激动地给我打电话喊我去篮球场,说是有一场和隔壁学校的友谊赛,这是他伤好后打的第一场比赛。我买了他喜欢的可乐在旁边看着,我不会大喊大叫地给他加油,就这样安静地看着,其实我心里还蛮激动的,这是我第一次看他打球,还是打比赛。他整场发挥都很好,球场气氛也很嗨,这场我们学校肯定能赢,一会儿请他吃饭吧,我这样想着。突然,他在跳起来投球时,脚崴了一下,一下子跌在了地上,队友赶紧过来拉他,把他背到了场外休息处,然后跑去请医生了。我跑到他旁边,看到他失落的样子,什么也说不出来,我站起来拍了拍他的背,又坐在了他旁边。我从来没看过他这个样子。

过了好久,好像是吧,他说,苒苒,我应该是不能再打球了,也许有一天,我也会丢掉所有的梦想,变得世俗吧。

我把可乐递给他,什么也没说。

今天,我想说:林一,我喜欢那个眼睛亮亮会发光的你,你不要这么快就丢掉你所有的梦想,没有了篮球,你还有音乐,还有我,我还要陪你去流浪呢!林一,我喜欢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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