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自己写作,有时候就是没有道理可讲

-01-

我的一个好朋友最近知道我在坚持写作了。怎么知道的?他也注册了账号,偶然看到了我的文章,进而关注了我,把我的文章基本看完了,然后就猜出了我是谁。

我在上写作这件事,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是基本保密的,因为一来我写作水平有限,不想让熟人觉得我在卖弄文采,二来我认为写作是个特别私人的事情,如果亲人朋友都知道你在写作,那感觉就如同被人围观一样,尴尬。

没想到我的这个好朋友竟然能从文章里面猜到我是谁,不愧是平时号称最了解我的人之一。他在微信上找我,和我讨论了很长时间写作与人生,也让我看了他在上写的第一篇文章。最后,他问了我一个问题:现在写作的人那么多,你凭什么认为你可以成功?

这个问题挺敏感的,不是好朋友不会这么问。我回答他:我从来没认为我一定能成功,谁要是那样认为,准是太把自己当回事了。马云创办阿里巴巴的时候知道自己能成功吗?那些自信得过了头的人,最后差不多都黄了。

他又问:那你为什么还要坚持每天写一篇?我看了你大部分文章,阅读量也不怎么样嘛。

我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沉吟了一会儿,说道:我写作不是为了证明什么,就是为自己而写。或许这件事原本就没什么道理可讲吧。

退出微信,我一个人又思考了许久。关注我的简友知道,我从开始日更那天开始,就没停止过问自己这个问题:你为什么要坚持写作?这样做到底有什么意义?

虽然我从来没和任何人交流过这个问题,但我心里清楚,凡是理性的人,做事情必定要给自己找一个意义,一个目的,这是心理学上的一个概念。没有人喜欢天天做毫无意义的事情。

所以当我们怀疑某件事情的意义,然而又不能确定它是对是错的时候,我们总会努力寻找它的道理。我们会尝试用道理来说服自己,这样做是有意义的,自己并没有白费工夫。

如果你同意上面这段话,那么你多半也同意接下来的话:其实不是每件事都能找到足够的道理的。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不讲道理的事情,让人心甘情愿地去做,甚至去疯狂。

-02-

昨天,一个同事在微信群里面问了这样一个问题:

今晚在家辅导小朋友英语,被她的一个问题问住了:为什么英语要有人称和数字、时态的变化?我们中国的汉语为什么就没有这样的变化?动词的第三人称单数变化到底有什么意义?

接着同事举了个例子:汉语里面,我有,你有,他有,都是有;英语里面,就变成了I have, you have, he has,如果加上时态,还可能需要用到had和having。把动词的使用搞得如此复杂,道理何在?

群里原本很热闹,同事这个问题一出来,突然就安静了。大家可能都在努力思考吧。我上学的时候,英语学得还不错,现在也还能说。可是我的老师从来也没告诉过我这个问题的答案啊。

我们都知道,任何一种语言,都是使用它的人们在漫长的历史变迁中总结和改进出来的,其中不仅有精心设计的规则和成分,还充满了约定俗成的习惯和传统,甚至连许多曾经错误的用法,在一段时间后也变成了新的正确表达。

我对着这个问题想了半天,还是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在百度上查了查,网友们也只是讨论规则的变化,而没有讨论为什么会有这些规则。这个时候,我突然灵光一闪,想到了这个问题的答案。

这个答案就是:没有为什么,今天人类使用的所有语言,都不是一夜之间形成的,它们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和变迁,就像一个活的生物一样,拥有自己的生命力。这种生命力不讲道理,也不需要讲道理,因为它就是如此。

英语从拉丁语系中的一个小支发展而来,与同样源自拉丁语的其他语种一样,它们都有人称之分,单复数之分,像法语等语种甚至还有阴阳性之分。今天的我们去追究几千年前的人们为什么要如此设计,实在是缘木求鱼,不可得正果。

我把自己的想法总结了一下,发到群里,跟那位同事说:孩子好奇心旺盛是好事,可以尽量浅显地告诉她这个故事,然后鼓励她从学习中体会如此设计的精妙之处。

群里的同事纷纷叫好,觉得我言之有理,大家跟着这个观点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一时间好不热闹。

-03-

群里的这次讨论和思考,让我也获益良多,并且也想通了许多事情。我们往往执着于找到事情的道理,让自己能明明白白,而不是糊里糊涂。这么做,大多数时候是有益和必要的。

然而当我们无法找到一件事情的道理时,我们很可能因此而放弃这件事,从而错过许多机会和可能性。如果我在日更之初失去了写作的意义,我会不会停下?很可能会的。

这种时候,我们需要让自己明白“不讲道理”的必要性。事事求道理,最后或许得不到真正的道理。如果你心里的直觉告诉你应该去做这件事,那么就算暂时找不到它的道理,也不妨做下去,做到道理自动浮现的那一刻。

现在回想起来,每当我想放弃写作的时候,都是这股“不讲道理”的劲头让我停下思考,先写再说。如果真的想个明白透彻,我可能早就从上消失了。

如此说来,到底是想清楚的人聪明,还是想不清楚的人聪明呢?这个问题,我是想不明白了,就交给各位看官去琢磨吧~

你可能感兴趣的:(为自己写作,有时候就是没有道理可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