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书就像谈恋爱,送给对的人才会得到珍惜

作为一个爱书之人,以前我常常以书作为礼物送给朋友,或者把自己喜欢的书借给别人,也不管别人是否真的喜欢,直到我痛失三套心爱的书,才明白一个道理:送书就像谈恋爱,送给对的人,那书才会得到珍惜。

那三套书是在1997年的8月买的。之所以记得如此清楚,是因为,那年那月,我刚领了我的第一个月工资,正好800元。

拿到工资的第一个周末,我就约了同事去新华书店,买了斯塔夫理阿诺斯的《世界通史》、冯友兰的《古代哲学史》以及一本关于第二野战军的传记,大概花了100元。这三本书我都很喜欢,尤其是《世界通史》和那本传记,读了很多遍。

那本传记丢得最早,当时我把它借给好友的小妹,过了很久,她都没有还我的意思,心想,若她也很喜欢,送她就是了。有一天,我就看似无意地提及,“那本传记你觉得如何?”猝不及防下,她脱口而出:“啊,我都没看过!”听了这话,我暗喜,你不喜欢真好,那就还我吧。谁知,她在房间里翻找了一遍,告诉我说:“哎呀,不好意思,找不到了。”,只好说没事,等她日后找到了再还我,但我终究失去它了。心里虽然难受,也没去想所以然。

借走我的《古代哲学史》的也是一位朋友,是同事的同学,常在一块玩,说起挺喜欢看哲学书的。那时,朋友堆里喜欢看哲学书的不多,我有找到知音的感觉,马上献宝,她果然说:“先借我看看吧”,我大方地就借给她了。那时通讯不方便,而且刚毕业头几年,大家工作变化都挺大,渐渐地失去了联系方式,书自然也跟着走了。

最后一本是《世界通史》,上下两册,陪伴我最久,我前前后后读了有三遍。朋友听我老夸这书写得好,就借走了,他读完,又被他妹夫转借走了,也是我们的朋友。几经辗转,最后只回来了下册,硕果仅存的一本。往后,每每看到这本,心里就会隐隐心痛。

有了这样的经历,我不再把心爱的书随便借人,但还是喜欢买书作为礼物送给外甥、外甥女们,幸好他们也是爱书之人,收到礼物都会特别开心。

弘丹老师在《自媒体创作十法》的课上,提到了她的一次关于送书的实验,有人告诉她“我好讨厌看书,你不要再送书给我了”,她经历了一次不开心的体验。而这也勾起了我的回忆——失去爱书之痛啊。

正如弘丹老师所说“在现实生活中,周围的人大部分是不阅读的,一年有可能都读不了一本书。”但“上爱好阅读的小伙伴很多,有时,就会产生一种错觉,大家都是爱阅读的小伙伴。”

我喜欢阅读,交往的朋友中,也有许多爱阅读的,有时我就会把自己喜欢的书分享在朋友圈里,渐渐地产生错觉,以为我的朋友们都是爱书的,有时在图书馆读到好的内容,就用手机拍下来,微信给朋友们。有一次,一位朋友很不好意思地告诉我:“现在工作忙,已经很多年没有读书了。”嗯,轮到我不好意思了。

所以,现在我也学乖了,只把书送给爱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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