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

                        一

    门口挤了一堆人,有人挤着他的胸口到屋里去。来的都是客人,都为了他今天要做一个主角而来。他被推推挤挤,簇拥着推到院子里举行婚礼的礼桌前。他总不能自己走过来,在自己的婚礼上,男人也是害羞的,这时候只有男人最理解男人。案桌上铺着一块大红绒布,一半垂落下来,上面摆着水果点心,瓜子花生,一旁的几个孩子们盯着桌面上的一堆吃的,做出伸手偷拿的动作,其实谁也不敢伸手去拿,连最小的孩子都明白,这样的场合,有些事是不能随心所欲的。

      他的心里有一丝苦涩的尴尬,还要笑着迎合来客。新娘站在景良身边,和景良只见了三次面,第三次见面就在今天他们的婚礼上,新娘的肚子里怀着别人的孩子,景良是那个悲哀的继任者。证婚人指挥一对新人对着祖先的供桌行婚姻礼仪,在众人闹哄哄的闹声中,景良低着头,装作不经意地向新娘子看去,彩英始终看着别处,眼睛不时望向来客中最闹腾的几个人迎视过去。当景良不存在一般,目光追溯向最热闹的地方,那几个人声音很吵,盖过了婚礼现场嚷嚷的喧哗,在说着昨晚他们赌桌上赌博的事,看得出来新娘子是一个温柔和气的人,她的头发盘起来,堆成云状,一朵粉红的新娘头花与她身上的红色嫁衣将她的脸衬托的有几分俗气,她是长宽的瓜子脸,尖下巴,红润色的皮肤将她的青春气息映衬的格外分明。她的美体现在眼睛上,长眉下一双阔长的眼睛透着热烈之光,眼尾像刀削一样,直插向鬓角去,尤其衬得她眼睛的顾盼多姿,使人忽视了她眼睛以下平庸的缺陷。她这一生的得意与悲哀,都因这双眼睛的存在,而造就她与别人不同的一生。她一定是知道他在看她的,他对她的渴望只有男女之间最懂,景良虚妄地收回目光,朝那几个人看过去,几个人挥舞自己的胳膊,对自己的论调据理力争,全然不在乎这是在别人的婚礼上。景良心里却是惘惘然然的,这场婚礼他是甘愿的,彩英却不是情愿嫁的,她对他的态度始终疏疏淡淡,嫁给景良是为了给肚子里的孩子找一个明正言顺的父亲,景良是唯一的人选。

      这个新婚的夜晚,与别人的夜晚有着特别的不同。景良喝了酒,微醺着红红的脸格外显得生动,那张脸因为生活的劈打与他一贯的懦弱,在今夜尤其显得端庄平和,他低着头进入自己的新房,有点羞涩的腼腆。他喝了几大口酒,为自己今晚第一次行使丈夫的权利壮胆。他不知道是先拉她的手为接下来的欢乐铺垫情绪,还是像野兽一样扑向她,他宁愿用野兽形容自己,这是他生平第一次,和一个女人一起度过的第一个夜晚,然后一起走向真正的家庭生活。真正成熟的一个成熟男性值得记载史册的夜晚,一次力量与勇气的交付。房间里灯一直在亮,仿佛是关于今夜一次影像的录制。新的桌面上摆着女人抹脸的几个圆肚瓶子,一把粉红色的塑料梳子,墙上贴着大红喜字,她没有脱衣服,将自己用大红棉被从头到脚裹起来,表达对他的抗拒。他脱衣上床,拉开被角,她倔强地拉回被角,将身体缩成一团。他怎能错过今晚洞房花烛夜的盛宴,他知道她的软肋,他只要抬起脚,用她肚子里的孩子威胁使她屈服,他终究不忍心,怕一个冲动莽撞,今天得到的一切可能会永远失去。他怕在时间莽莽的荒原里,只有自己一个人晦暗地度过,他本性的软弱使他退却了。这一夜,他们什么都没有发生,灯亮了一夜,他们想着各自的悲哀。在灯光的照射下,他靠墙而坐,大睁着眼睛,望着对面的墙,整整一夜,那里是空洞的斑驳的一声叹息的苍白。

                       

      彩英脸上总是带着笑,像是她随身行走的器官,她愿意讨好所有人,唯独对景良除外。新婚第七天,彩英要回娘家,她是一天都不愿意忍受这个她看不起的男人,她早就想回娘家一直躲下去,景良要送她去岳父家,这也是表现他表现自己的好时机。他不知道彩英是为了躲他才要回娘家。她当然不希望他去,找了借口和他吵起来,嫌他自行车没有擦,自行车是新的,一点看不出脏的痕迹,景良本来心里郁闷,一生气,一脚将自行车踢倒,转身走了。景良妈在房里听见门口的“哐当”落地声,知道两口子在闹矛盾,走出来扶起自行车,以为新媳妇受了儿子的委屈劝说道:“你们年轻人火气大,别和他一般见识,”老人一边说一边目光搜寻儿子身影,知道他大概出去了,接着说道:“咱家你刚来,不知道他的脾气,他是表面生气,心软着呢。你到娘家住几天,宽宽心,这几天不见你妈也该想家了,过几天我叫景良去接你,”这正中彩英的下怀,她兴冲冲地骑车走了。婆婆在后面喊着:“彩英,我来送送你。”她假装没听见,飞一般骑远了。回娘家后,吃了午饭,下午她就骑车走了,娘家妈想留她过夜都没留住,娘家人以为她回婆家了,婆家人以为她这几天呆在娘家。她倒好,悄悄去了情夫那里。为自己谋划的计中计而沾沾自喜。

                        二

        一年前,彩英二十岁,在县城一个小饭馆里做服务员兼洗碗工,两份工老板只给开一份工资。老板负责采买和收账,一对夫妻是厨师,店里主卖当地主食和炒菜,周羽是来店里吃饭的客人,他很随和,三十多岁,在政府任职,每次来店里吃饭总是主动和彩英打招呼。彩英刚从家里出来打工,一天到晚十几个小时的体力活,偶尔难免做错事,洗碗的时候几次打碎了盘子,总是挨老板的骂。那对厨师夫妻,不管店里闲事,只是做好自己份内的事,彩英与他们没有具体的交流,交流仅仅限于工作上,他们才会与她说几句,这是她最忧郁的一段岁月,这里她没有朋友。情绪常常处在时好时坏的波动中,周宇看起来很有中年男人通透旷达的清爽之气,眉宇间带着权势加持的贵气,他在县政府任科员一职。这家饭馆口味好,他每天中午选择来这家饭馆吃午饭。彩英从乡村走出来,对周宇带着高不可攀的疏离态度,周宇每次一来坐下来就喊:“服务员,来一碗面。”彩英急忙出来,脸上带着勉强的笑算是打招呼,她实在是疲惫不堪,也不善言辞,倒杯茶水,周宇坐着喝茶等饭,盯着彩英的眼睛问彩英是哪里人,彩英并不看他,提着茶壶倒水,低着头接他的话,周宇看着她的眼睛,像是一片黑谭里溜溜游动的鱼,彩英报了地名,并不多话,转身进入后厨去洗碗。几个月了,周宇已经是这里的常客。彩英端饭过来,周宇关切地问她工作情况,彩英心里委屈,身边也没有她能倾诉的人,对父母她又不愿说这些,家里境况总是那么窘迫,她心里有委屈,带着对她工作辛苦的总结,轻描淡写地说;“端饭洗碗,送客扫地,干着老板的活,大包大揽,拿着奴隶的工资。”语气里有些抱怨情绪。周宇听着,愣了一下,明白了她心里委屈,呵呵一笑,说道:“小姑娘有当老板的志气嘛,这么漂亮的小姑娘,在这里工作可惜了,累了就换个工作干。”这句话好像说到了彩英的心坎里,眼睛里不禁涌起潮涌,为了不让周宇看出她在委屈流泪,急忙转身向门外望去。

        周宇再来吃饭,在端茶送饭得空隙,周宇问什么她就说什么,工作虽然辛苦,所有熟客里,只有这一个熟客,对她比店里的同事还要来得亲切,仿佛一股源泉,渐渐涔入她的心田,为她每天单调疲惫的生活,注入一点驱动的力量。某天,她身体有些不舒服,请了半天假来到诊所里,医生说要打吊针,彩英有些犹豫,工作上她尽量小心翼翼,可能是累的原因导致,每月总要摔碎几个碗碟,工资总是被扣掉一部分,拿到手的工资给家里交一些,她手里没有多少钱,身体不舒服,晚上总是休息不好,她站在门外没有离开,在心里算计着最近该舍弃的花销,其实,她在街上店铺里看上了一件衣服,一直想买,总是舍不得下手。一个贫寒女子凄凉的背影,在风里萧索地叹气。最后心一横,听了医生的建议,扎了针,她坐在长排木椅上等,无缘无故的心里却是无限的酸楚,为这笔医药费的花费伤感。

    周宇在街上靠近门外的小道上走,他出来办点事,看到彩英在诊所里打针,就走了进来。“身体怎么了?怎么就病了?”彩英听见周宇的声音,身子转过来,第一次在饭店以外的地方看见周宇,一种意外的惊喜跃上眉梢,她在饭店里看到周宇总是坐着,离开的时候也不怎么在意他的离开,因为她知道他总会再来。他从门外进来,好像一种久违的温暖气息扑面而来,其实他们昨天才见过。下午三点的阳光停驻在门外,室内的暗影投在周宇身上,更显得他身姿挺直,脸上的轮廓在阴影中有一种陌生突兀的震撼之感。

      “最近几天一直不舒服,这会儿店里没什么客人,就来诊所看看。病不是多重,打几回针就好了。”

    “有病要及时看,钱带够了吗。要多少钱。”他在上衣口袋里摸索着拿出钱包,向一旁的医生询问。医生很快就报出数字。他在钱包里拿出钱递给医生。彩英红了脸,心里受到感动,有些语无伦次道:“我有钱,怎么要你掏钱,我带钱了。”彩英要站起来,一只手伸在口袋里。“别动,小心针跑了。”周宇几步过来按住她的肩膀,他手上的温度隔着衣服穿透她的肌肤,仿佛进入她心里去了,心里升起雾一样轻轻荡荡的欢喜。她到是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反而她的钱节省下来了,有一种失而复得的侥幸,看着周宇,竟觉得自己从前有些冷落了他,她对自己的冷漠也解释不清是为什么,大概她一直回避的是他们之间注定的贫富差距吧。周宇本来要走了,他看向彩英,这一看仿佛看到她的心里去,她的眼睛里,有着动人心弦的光彩在跳跃,望着他笑,笑容里有一丝泪光在隐隐浮动。他心里忽而拨起心弦,眼前是惜别的海岸。她好像读懂了他,他思想的高度,自有一种怜及众生的广大情怀,她回报他一笑,他心里的弦,在他出门走的时候,忽然余音缭绕。

                        三

        周宇几天没来店里吃饭,彩英心里竟然空落落的,午饭时间,她常常被安排在餐厅里,有客人来她负责端茶送饭。来的人都不是周宇,工作中有点心不在焉。她正给桌上的男客倒水,门口有人进来,来人和周宇有一样的身影轮廓,她心里忽然突突地跳起来,头顶“嗡”的一声,眼睛里有酸楚的凝滞,仿佛身体的力量被人抽走了,来的人却不是周宇,她的心又空了,空茫茫地没有落处。客人有些不满,看出她心事重重,喊着叫起来:“哎哎,水洒了水洒了,我没有得罪你,你是不是打算烫死我。”她居然将壶里的水没有倒在杯子里,而是沿着杯沿倒了下去,桌子上都是水,滴滴答答流到地上。她竟然粗心犯这样的错误。客人没有再说什么,对自己的出言有点后悔。裤腿上有几点水渍,并没有烫到他。客人提醒她,“快去拿毛巾擦桌子,老板看见了你要挨骂。”刚才进门坐在一旁的新客拿报纸低头看报,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厨师的老婆听见餐厅里的动静,眼睛在窗口朝餐厅看了看,见没什么事又忙自己的去了。大概老板在后院忙,不知道里面的状况,彩英躲过了一场责难。

                          三

      天冷了,彩英需要买件厚外套,餐厅不忙的时候,她请了假来到街上,店铺里衣服总是贵的令她难以下决心,她挑了一件水绿色外套,在身上试了试,大小正合适,她穿在身上,仿佛一朵六月的荷叶上伸出一朵粉红的荷花,她的脸是红红的朝霞,更衬出少女掩不住的青春美丽,她带够了钱,总觉得价钱是她难以承受的,老板站在身边像是一种逼迫,她想不出拒绝的理由来。一个熟悉的身影猛然出现,是周宇,彩英心里“轰然”一声,眼睛里藏不住这突如其来的喜悦。

      “这衣服很适合嘛,舍不得买”她看向周宇,眼里似乎也有异样的波光流转。

      “身上背着债,不敢买太贵的。”

    周宇明白彩英说的欠债有所指向,他有些感动,对他来说,只是一点同情的施舍,她竟然放心里去了。“这衣服很适合你,你还犹豫什么。”店铺老板趁机说,“好衣服挑人穿,好马配好鞍,大家的眼光都是一样的。”周宇拿钱递给老板娘,说“买了,装起来。”彩英连忙阻止,“我有钱,不要你的钱。”“你的钱给家里老人再买吧。”彩英还是倔强的说:“我领了工资,钱够了,不能总花你的钱”

    老板娘装好了衣服,看着他们在那里争执,周宇拿起衣服给彩英手里塞,“走吧,你的那点钱,花了还能剩多少?别争了。”

      他们来到街上,彩英心里带着负罪感,走在周宇身边,心里戚戚艾艾的,觉得又欠了一笔债。一些话攒在心里想问周宇,也忘了问。周宇带着她在街上路过小摊点问,“想吃点什么?”

      彩英看着各种摊点琳琅满目飘出香味,嘴里酸涩起来,心里不愿再花他的钱。“我吃过了才出来买衣服。”

      周宇打趣她:“谁规定了吃了不能再吃?”他并没有在街上停留,带彩英来到一个高档的餐厅门前,对彩英说:“今天难得有机会,带你吃点不一样的,带你来这里见见世面。”彩英踌躇着有点退缩。周宇拉起彩英,她第一次被一个男人这样拉着,囧的脸更红了,心里似乎一直在期待有这样一双手,拉着她越过寒冷。进了餐厅,没想到这里还有二楼,上了二楼,餐厅的摆设更加雅致,有穿着制服的服务员主动迎上来请他们点餐,点完餐,周宇问:“怎么样,想不想来这里上班?”“这里,”彩英四处打量了一遍,这里的墙对着街上都是一面透明玻璃,这样的装饰很新颖,她头一次见,地上有的地方铺着木地板,大部分都是大块的瓷砖图案,显示这里与众不同的高档风格。服务员有男有女,像人偶一样站在走廊一旁,不时有客人进来,他们深鞠一躬,引客入席。她很意外他这样问,大概他觉得他可以做主替她安排这里的工作。比起她工作的路边小店,每天脚不沾地,一个人甚至干着两三个人的工作,工资与付出不对等。周宇说:“你来这里只要干好服务员就行了,你不用再洗碗,工作八个小时,干不干?工资比你在小餐厅里高一倍。店是我朋友开的,你明天就可以来上班。”

        对彩英来说,这是个意外的惊喜,惊喜中的意外。和周宇分开后,她回店里以家里有事为由辞工,辞工有些麻烦,老板不愿放她走,这么便宜的工人他去哪里找。以不给行李威胁,彩英舍不得那些旧衣服,新买的衣服她已经穿在身上,行李被老板扣下了,已经闹翻,双方都没有回头路了。周宇看到彩英空着手来找他,猜出了几分原因,觉得是自己造成她的损失,女孩子没有行李带着没有衣服换洗,有点不通来路。虽然他介绍彩英去的是朋友来的店,还是该想的周到些,他也心甘情愿为彩英付出,这点钱对他实在不算什么。彩英只好顺着他的意思,又去买了几件衣服,买了她一直心心念念的提包,新衣服的款式质地与她原来的旧衣服简直没法比,看来事情总是福祸相依。买完衣服,天近黄昏,这时候去朋友店里似乎不是时候,有点太晚了。打算明天再去。找了一个旅馆,解决了晚上住的问题,两人又去吃饭。天黑了,送彩英回旅馆住,看着周宇要走了,彩英有点过意不去,觉得该说点什么心里的愧疚会少一些,花了他的钱,她心里总不踏实。她想起了白天想问又没问出的话:“你怎么好久都不去店里吃饭了?”

    周宇唇边浮起一丝神秘的笑,“几天不见,是想念我了吗”

    彩英红了脸,说道:“天天看见你,忽然不来了,就觉得奇怪,你换了地方吃饭吗?”

    周宇看着她红彤彤的脸,心思动荡起来,靠近彩英说道:“换了地方吃饭,还是没有你端来的饭菜香。”

      彩英脸更红了,双手绞在一起,不知道下来该说什么,想了想说:“都是一样端的饭,谁的手上也没带花,有什么不一样的。”

      周宇拉开她的手,将彩英的手扣在手心,:“你的手不带花也是香的,手伸过来给我闻闻。”

      彩英本想抽回手,却被他紧紧盯住眼睛,她躲着他的眼睛,手欲挣脱出来,低头小声说: “这样不好,你都是结婚的人了,我总给你添麻烦”。

        周宇看着彩英,他能看到她的心里去,他一步一步攻进她的内心:“你不想让我走是不是,我知道你心里想的,你心里有我,是不是?”

        仿佛被他击中了心事,她说不出话来。她的手依然被他握着,她想要挣脱出来,无奈他的力量巨大,将她的手握的更紧。他逼视着她,眼睛里升起腾腾火焰,将她的心理防线击溃。他拉她入怀,他身体厚实的力量使她欲拒还迎,房间里灯灭了,在这天空布满欢乐星光的夜晚,她在他怀里,月白一样的脸,山恋一样起伏的情欲,天上排列的星星乱了,她的鬓发乱了,云一样温柔的夜晚……他眼里的星星之光,如焰火一般,将她的这一夜燃烧。


                        四

      在新店上班第二个月,彩英发觉到身体异样,她的月事一向不准,腹部却有紧崩的垂坠感,月事平时推后,总是会来,现在月尾,月事始终没来。她有点紧张起来,见到周宇,说起月事没来的事,周宇神色肃穆起来,第二天去医院,他不能陪她去。检查结果出来,她怀孕了。他不能每晚都陪着她,一个月见面不过几次。再见到周宇,已经是十天以后,他们还是在旅馆约定,有了孩子,彩英担心怎么面对父母。她对周宇说:“我吃点苦不要紧,我就怕爸妈知道了,我没脸面对他们。”周宇安慰道:“孩子不能留,我不能离婚抛妻弃子做负心人。你以后总要嫁人的。”彩英嗔怪地看着他,心里话没有说出来:“有你在,我不会嫁给任何人。”这些话她埋在心里,决定永远不说出来。

      周宇看着她,一脸担忧,“你明天再去医院,打胎越快越好,肚子大了就不好解决了。”

      在医院做了一番检查后,医生给出一个震惊的结论,她不能做流产手术,因为体质的原因,做了可能会危及生命。周宇又亲自带着彩英找到一个私人诊所,医生给出的结论是一样的。接下来是面对彩英父母的事,未婚先孕是羞耻的事,孩子生下来怎么办?彩英心烦意乱地站在窗口看向窗外的黑暗,她很想和孩子一起消失在黑夜,不愿再面对天亮和父母。一番决定后,周宇决定面对彩英的父母,他已经列了计划,说服彩英的父母,尽快为彩英找一个男人结婚,孩子和彩英有个去处,他会做金钱补偿,帮忙养大这个孩子,前提是彩英不能嫁的太远。这样的安排彩英不愿接受,她从没有想过要除了周宇她不想再嫁给谁?想到肚子里孩子和她一起吃一起睡,她忽然有了温柔的母性,为了孩子,而且这样的安排是实际可行的,完美的。

        彩英的父母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事情已经发生,对彩英打骂已经没有用了。他们托了一个媒人,说出家里这桩丑事。媒人心里已经有一个人选,找到景良的父母。景良兄弟三个,两个姐姐嫁了出去,给两个儿子娶媳妇已经掏空了家底。景良最小,从小就是个安静的人,可能是出生时难产的原因,个子比两个哥哥矮半头,明显气势不足,精神萎缩。家里孩子多,他可能从小被忽视了,性格是沉闷的忧郁色,热闹的地方从来没有他,他又不懂得灵活做人,别人去大城市里工作,他只是在乡镇附近做些零活,城市里他去过一次,城市给他的感觉是压迫的,过份的喧闹声碰撞出他思想深处贫瘠的匮乏感,钱挣不到,他对生活又没有多少志气,这些综合原因使他的婚事拖延到二十七岁。媒人来家里说媒,他倒觉得意外,对方带着有孕之身,也在他对事情所有幻想的意料之中,父母征求他的意见,他是愿意的,一家人聚在一起商量后,都想抓住这次机会,毕竟景良没有多少挑剔的资本。第二天见面,彩英对与她见面的人本来就不抱多少幻想,景良看起来软弱一点,年龄大一些,她知道再错过景良不见得下一个更好,日渐膨起的腹部不容许她再等。

      两人的目的出奇的一致,景良明白,他不能再拖延下去,再等下去他就老了,比起荒凉地老去,他宁愿成全父母的期盼,成全一份世俗的婚姻。哪怕头上绿草成荫,他也要在这平庸的生活里热闹的死去。见面后婚事定下来,一个月之内尽快结婚。


      在媒人的安排下,该走的程序依旧按乡俗走,景良带着彩英去城里逛了几条街,算是两人培养了感情,结婚用品都备齐后,同时结婚的日子也定下来。结了婚后,景良更加沉郁了,这场婚姻使他看到自己对世界更深的无力感。

        结婚后第一次见到周宇,周宇看到彩英松了一口气,仿佛只有看到她才知道她真的结婚了。两人见面后第二天,他就让彩英回去了,那一晚,他才知道彩英结婚到现在,身体并没有被那个男人碰过。他们说了一夜的话,对未来孩子前途的安排,为了他们的孩子,他劝说彩英和景良好好过日子。彩英是有家的人了,他不敢久留他,毕竟她怀了孕,不能再出一点纰漏。

      天黑景良回来,彩英笑着拿毛巾过来将他身上的灰尘拍打一遍,他看着彩英颇有吸引力的眉眼,没有喝酒,他却醉了。彩英去和母亲做饭,他破天荒地跑去帮忙,他从没有想过帮助母亲做过这些事,这些事不是男人该做的活。彩英要拿东西,他猜测她下一步需要什么,两个人频繁地碰头,景良脸更红了,彩英躲着并不看他,只说:“你在这儿能干什么,坐着歇会去。”他只想看着她,看她眼睛眯起来笑,也对他笑一笑。他最后被她赶到门外,等着吃饭。

    晚上大家都睡的格外早,景良在屋外窗户前闷闷地蹲着,听到彩英铺床脱鞋的声音,彩英已经躺在床上,她朝窗口喊:“景良,睡觉了。”他猛地站起身,差点又要摔倒,一踏入房门,彩英关了灯,他愣了一下,趋步走到床前,女人总是害羞的,他仿佛听到一声召唤,朝她的心口摸去,她没有反对,他感受到一股身体里温热的起伏的心跳声。

                          五

      孩子生下来,整个月子都是婆婆在伺候。孩子三个月的时候,彩英带孩子给周宇看,孩子和他一模一样,好像看到了另一个自己。彩英总能找到机会和周宇相聚。周宇每见那孩子一次,孩子就有一些令人惊喜的变化。孩子两岁后,婆婆觉得景良和彩英日子安稳下来了,和他们分了家。孩子三岁了,彩英将孩子交给婆婆带,她又动了打工的心思。景良知道自己的能力令她失望,只好随她去。

      不久,景良妈听到流言,村里一个善于传播是非的老妇,到家里来对景良妈说:“听说你那景良媳妇又去找她那个情夫去了。”指名道姓的说出见过的人传回来的话,老妇走后,她一个人坐着,彩英的样子和景良的样子久久地停在她眼前,她又何尝不明白,哪个谣言是真?哪个是假。人生在世,都是活一日,算一日。只要夫妻不离家,那还是个家。谣言一样传到景良的耳朵里,他来到母亲家里,呆呆坐着不说话,母亲做了一碗荷包蛋,端给儿子说:“吃吧,该吃饭就吃饭,天下事再大,都没有吃饱这一口饭重大。彩英走的再远,她总知道回来,她回来了,你这个家就是一个完整的家。妈身体一年不如一年一年,妈看着你的家在,死了也瞑目。”


      他黯然地说:“妈,你说的我都记着,我好好过,别的不计较了。”他离开母亲家,走路的背影有些拖沓,但他仍是一个拥有正常情感的男子。孩子在一天天长大,成了家里最活跃的一份子,孩子活波的天性使他产生了些许父子之情,他从不出门牵着他,但在家里,他会将孩子高高地举起,享受那份世俗里童稚的快乐。他也可以做一回孩子,和孩子一起笑,笑的无忧无虑。房间里的枣红色衣柜,还散发着崭新的气息,女人专用的梳妆台,这些都是因她而存在,他愿意守着一屋的寂寥,等她回来,仿佛旧时,坐在深闺里的女子,等待她远方的丈夫。

        彩英被周宇安排在他工作的地方,做一些洒水扫地收发报纸的工作,办公室里不止他一个人,同事都心知肚明,没有人指使她做什么,她自觉地将工作做到尽职尽责。对那些见惯了各种女人的男人来说,她这一点倒显得格外可贵,却失去了女人的一份讥诮可爱。她毕竟年轻,还有姿色,在一群男人堆里是个风景,也有不老实的,暗中摸她屁股,许一些金钱的承诺,她总是推开那只手,眼里喷出火来。办公室里的男人渐渐地觉得她毫无趣味,不再像从前那样和她开玩笑。她终究是深陷在那个男人的深渊里,无法自拔。愿意听从他的摆布,他叫她结婚,一切都是为了他牺牲,她心甘情愿,不给他的名誉抹黑,不给他添麻烦,他让她在他的身边上班,她还能天天见到他,他的高度,她还有机会依附,这虚荣的快乐,足以让他将她掌控在自己的手掌中,她所得的不过是一瓢食,却甘之如饴,身份似乎也连带地高贵起来。她懂得节俭,并不在装扮上有什么格外的花销,那是她从母亲那里继承来的品质,他按月给她一笔零花钱,她都和工资一起存起来,在银行开了户,有了自己的小金库,也有了一份隐秘的快乐。

      孩子上了小学,直到高中,都是周宇另外供养,景良倒愿意落得一身清净,这几乎是公之于众的事情,大家都也只在背后议论,他们的孩子有一天也会知道这个秘密,毕竟,吹出去的风,是收不回来的。彩英早就不在周宇办公室干了,政治惩贪风声紧张,她被周宇安排重新去饭店里洗盘子,她已经过了最好的年华,一直在这样的圈子里轮转,像俘虏逃不脱战场上的战争。她的手在水里泡得久了,连感知都迟钝起来。她和周宇的感情已经少了积极的热情,被岁月磨旧了。她的脸,像水池子里的洗洁精泡沫,不再像镜子一样光滑,密道里爬满蜘蛛结下的丝网,是岁月的皱痕,心也落满了灰,雾蒙蒙的,探不清来路。她在一个路边的小饭馆里干着洗碗工作,下颌有些丝丝的痒,带着护袖的胳膊抬起来,在下颌摩挲。人生总是这样,像大海的平面,落下去了逃不脱求生的挣扎。

  他们见面少了,见一次少一次,时间好像一条隧道,火车在铁道上拉起长鸣,向前奔驰而去。她的眼睛,还像水中漂浮的叶子,叶子上挂着水珠,水珠划开了,悠悠荡荡的,她有些伤心,她的伤心对他没有什么意义了。他顿着目光,说话间带着停顿,好像这些话在他心中停留了很久之后,才打算说出来:“我这辈子谁都对的起!”

.    “也对得起你。”

      “儿子大了,工作都安排了,你要盖楼房都给你盖了。”

        “该给的都给你了,儿子大了,结婚我也会出钱。”

        儿子结了婚,再见面又是很久之后,他冷冷地说:“我们以后少见面吧,孩子知道了,我们还怎么见他。”

       


    她很久之后再见到周宇,已经有半年了,她没有再找他,在大厦门口,有一则应聘保洁员的工作,写在门口一个立牌上。她想应聘这份工作,人家已经招满了,从应聘室出来,她看见周宇和一个打扮明艳的年轻女子在时装柜台那里,女子和他说着什么,营业员将衣服包起来,女子又拿起另一件,在身上比划着,似乎在对周宇撒娇,翘起柳腰挤着他的腰,动作亲昵。他并没有发现彩英,彩英默默地离开了。在他发现她之前。她看的清楚,他们侧了半个身子过来,竟然没有发现她。她从大厦里出来,走在深秋的街上,她虽然不是聪明绝顶,就在这一刻意识到,他与她,不过是褪去了那一层遮羞的衣服,露出光溜溜的身子。她于他,不过是人家门口的一只哈吧狗,偶尔逗弄一下,给一点食物吃,想明白这一点,一股巨大的悲哀将她的心刺痛。她不过想要活得体面一些,这一切却成为碎屑。

    不怪清浅,只怨情深。

    前面一对青年男女手拉着手,风从背后来,轻轻地搔着人们裸露的胳膊,一股细细的凉,挡不住年轻人恋爱的快乐。

    彩英四十多岁了,体型随着年龄的增加变得敦厚起来,显出她稳重的个性。她还穿着十几年前的旧衣服,一件大红色的绒线开衫,上面印着花开富贵的牡丹,缀着大红钮扣。她太配这样的大红色,这样的衣服现在已经很少有人穿了,中年女人穿着这样喜庆的绝色,与她黄棕色的肌肤形成映照,像是曾经旧梦里与世界的挣扎,一个颓暗的失去希望的女人。那日闲来无事,她与景良去绿化队干活,第一次,夫妻双双出现在人们面前,她的出现,比娶来的新媳妇还要令人群骚动。有一个胆大的男人与她开玩笑,:“哎吆,大人物改行来干这个,有失身份呀!”

她笑着回应道:“大人物也要吃饭呀。”她脸上依旧笑着迎合着太阳的光泽,心里缺坠着一块巨石,旧事都在她心上压着,越不过那一片刀斧劈就成嶙峋的魔障,人性中私欲的网,紧紧地扼住了她的人生。她很少再出去了,安安静静地呆在家里,白天和景良一起去绿化队干活。

      夕阳的余晖,正被一层黑色的云隔开,两道绮丽的云彩之间,黑云形成一座桥,两道云彩,各有各的炫丽,天黑前的黄昏里,还剩下残淡的余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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