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03


本题综合考查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动产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和物权变动,难度极大,错误率极高。


        分期付款,系指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间内至少分3次向出卖人支付。本题中,周某和吴某约定五个月内付清货款,每月支付1200元。据此可知,二者签订的电脑买卖合同系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据此可知,如吴某未支付到期货款达1200元的,周某则可选择行使变更权(要求其一次性支付剩余货款)或解除权并要求吴某支付电脑的使用费。故C、D项正确,当选。


        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据此可知,周某与吴某签订的电脑买卖合同亦是动产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同时,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的75%以上,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法院不予支持。据此可知,如吴某支付4500元以上的,则周某不可行使取回权。在吴某无力支付最后一个月的价款时,其已经支付了4800元。因此,周某无权行使取回权,故B项错误,不当选。


        最后,在吴某未支付全部价款前,电脑的所有权系属于周某,后周某将其再次出卖给王某系有权处分,其与王某的买卖合同有效,王某继受取得电脑的所有权。故A项正确,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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