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马路边拣到一分钱

今天上午,我和女儿小曈散步去附近的超市。一路上,我们手牵着手,聊着,笑着,很是轻松愉快。

正走到一个公交站台过去不远的地方,我低头发现一张人民币,定睛一看,是20元的钱,这时,女儿也看见了,随手就拣起来了:“妈妈,这是?”因为现在很少用现金,她现在还不认识很多纸质人民币。

“宝贝,这是20元钱。”我四周看了看,附近都没有什么人,这也很难找到失主,正当我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的时候,女儿眼睛一亮:“妈妈,您看——”她指着不远处的“警察值岗亭”。

“曈曈,你是说把这20元钱交给警察?”

“对呀,妈妈,你讲故事的时候,不是说过,在路上拣到钱,要交给警察吗?”

“对,曈曈说得对,我们一起去交给警察吧。”

我们很快就来到了“警察值岗亭”,我跟警察说明了来意,警察非常高兴,接过女儿手里的钱,郑重地说:“小朋友,你做的对,谢谢你!”女儿露出了特别灿烂的笑容,虽然有点小腼腆。

我真的很高兴,是女儿的这种纯碎的善良,带给了我内心最真实的美好。生活本应这样。

说实话,大多数人,现在这样拣到几十一百的,一般情况下,是很难找到失主的,会自己和大家买了东西吃,是乎这样也没有什么错。因为自己找不到失主,交给警察也几乎不可能找到失主。

但是,这种精神不能丢。“自己的东西保护好,别人的东西我不要。”这种幼儿园的老师就教育了我们的话,不能忘。拣到的东西本身就不是自己的东西,即使找不到失主,也不能占为己有。现在是20元,如果是200,2000呢?甚至在工作上遇到2万,2百万,甚至更多的诱惑呢?

所以,我们的社会就应该是风清气爽的氛围,这样的氛围,在于我们平时一点一滴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来不得半点含糊。

偶尔会在电视新闻里看到谁又贪污受贿了,谁又挪用公款了。这些人就是心中没有底线,对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没有敬畏之心,失去了做人最基本的原则。即“自己的东西保护好,别人的东西我不要”。我想,这也是昨晚听樊登讲《活法》中说到的,“做事第一原理”,就是回归到最本源的认知,这件事怎么做才是正确的。

拣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交还给别人或警察,不管是20元,还是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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