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集:犯罪之后,矫正之前

已经进入到第九集,在这一集我们要跟各位探讨的是,如果人犯了罪以后,会受到什么待遇(或者换个逻辑来讲:处罚)。各位可能在最近的一些社会案件中,比较常听到的一些名词,也会在这一集中跟各位解释。在这些名词当中,大家最常听到的、最想了解的就是矫正可能性。

矫正如何可能?浅谈刑责类型

首先我们先来想想看,如果一个人犯了罪被警方抓到以后,要面临哪一些刑责,这部份我们已经透过第一集「汉摩拉比法典」的介绍跟各位分享了罪刑相当原则。因此,在刑法体系相关法令的规定之下,写得非常清楚——今天进行了怎样的犯罪行为,就必须接受怎样的处罚。这样的处罚分成哪些类型、持续时间,当然也有处罚短缩的设计。

先想想看,刑法里的刑责,大概有哪些处罚的类型?第一种:死刑。虽然有人大力呼吁废除它,但无论如何目前仍还是有死刑这样的设计。针对罪大恶极或者是完全隔离、永久隔离于社会的人,对于这些重大犯罪者,给予剥夺其生命这样一个最严重的极刑,让他永远不能再危害社会。当然死刑的存废不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重点,只是先介绍一下我们有这个刑罚而且还在执行。

第二种刑罚称为禁锢刑。禁锢刑,又称作自由刑,这个刑罚就是剥夺人身自由,把犯人关到监狱里坐牢。这种刑罚除了剥夺人身自由外,另外也剥夺了行为人的政治权利,所以我们时常听到有些罪犯,他们受到法官的裁定是:有期徒刑几年。还要剥夺他本身参与政治的权力。比方说他的选举权、被选举权,或者他应服公职的权利,都会在那个时间点内被剥夺,这个我们叫做禁锢刑,也就是对于身体自由的一个处罚。

第三种刑叫做罚金刑,就是罚款。比方说违反交通规则、没有戴安全帽要罚款,闯红灯要罚款。罚金刑的部份,就是要求犯人为自己违反规定的行为或是犯罪行为付出金钱上的代价。所以生命刑、禁锢刑跟罚金刑就是刑法在对犯罪行为人的三种处罚。重点来了,可能有朋友忽然间想到一件事情,咱们国家没有新加坡最有名的鞭刑吗?

你可能感兴趣的:(第九集:犯罪之后,矫正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