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让人惊诧的字(二)

书接上文,我们讲到了“字”本义为生孩子。着实令人惊讶。

但更令人惊掉下巴的确是“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中的“童”子呢。“童”字,是个美丽的字眼,能让人不由得想到天真无邪、纯真烂漫的幼儿。

且看“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又或是“儿童急走追黄蝶,飞入菜花无处寻”,你都能感受到儿童的那份无拘无束的欢乐。

他们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牧童归去横牛背,短笛无腔信口吹”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远处传来一阵阵笛声,虽无规律与章法却也能感受孩童的随心所欲的惬意。“童孙未解供耕织,也傍桑阴学种瓜”,那树荫下学着大人样学种瓜的小模样也是不是也能令我们捧腹大笑。

古往今来,关于儿童从来都是赋于喜爱夸赞之词,即便如“小娃撑小艇,偷采白莲回”做了小“坏事”,也会因他“不解藏踪迹,浮萍一道开”而令人噗嗤一笑的同时,又觉得分外讨喜。

……

而这样的字,居然在古人创造之初代表“奴隶”。这个沉重的字眼,这个我们幸福年代提起就悲痛的字眼。

要追溯“童”字的来源,先得说说“宰”和“民”两个字。

“宰”——在屋内劳作的奴隶。

“宰”是个会意字,从“宀”,从“辛”。前面我们讲过“字”,知道“宀”本义是“房屋、房子”,而“辛”的本义是“刑刀”,在此代表受过刑的人,也就是奴隶。

宰的演变

甲骨文中的“宰”字,是一个半包围结构:外面是一座房子的侧视图,里面是一把刑刀的象形。两部分各起来,就表达出“宰”的本意——在屋内劳作的奴隶。《说文》:“宰,罪人在屋下执事者。”

再来说说“民”。民基本义是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食者,民之本也。”然而此字的本义,却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群体——被刺瞎了眼睛的奴隶。

民的演变

“民”是个指事字。甲骨文中的“民”字,由上下两部分组成:上面是一中眼睛的象形,下面是一把锥子的象形。二者结合起来,就表示用锥子刺瞎眼睛。而这样的意象,实际上是在代指奴隶。上古时期,残暴的奴隶主迫害奴隶(尤其是战俘)的方式多种多样,或活埋、或刑杀,那些幸免于难的,也往往会被刺瞎一只眼睛,充作牛马不如的苦力。“民”字的结构,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种社会现实。

再回到“童”字上来,就不难理解。

“童”,形声,从“辛”,从“土”,“东”声。

童的演变

金文中上为辛,代表刑具——刀;中为“目”,代表眼睛。二者结合,表示用刑刀刺割人的一只眼睛。这种酷刑被称为“民”(民也是代表奴隶),是对奴隶实施刑罚中的一种,所以古人就借用这种场景创造了“童”字,代表出“奴隶”之义。

“童”发展至小篆字形时,写法较金文简化了许多,中间的“目”被去掉了,从而成为上“辛”中“東”下“土”的组合。至隶书,则已经完全笔画化。

现今的“童”为“年幼的人”,是假借而来的。童字还有其它很多用法呢!待以后慢慢了解。

其实“三顾频烦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中的“臣”最初也表奴隶呢。还有“妾”原指“女奴隶”,这些神奇的字是不是非常有趣呢?

中国的文字博大精深,深究起来,妙趣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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