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故事】隋文帝依法惩子

秦孝王杨俊是隋文帝的第三个儿子。他倚仗父亲的权势,目无法纪,经常违反国家规定的制度,还放债取息,使得一般官吏和老百姓深受其害。但他官大气壮,又有一个皇帝父亲, 因此谁也不敢得罪他。

杨俊在外胡作非为, 他的妃子崔氏非常生气,恼怒之下把毒药放在瓜中,让杨俊吃。杨俊吃瓜中毒得了病,事情闹大了,引起轰动。隋文帝听说了此事,立即下令把他召回京城,撤消了他的一切官职,并责罚他只许待在京城自己的府中,不准跨出府门一步。

左武卫将军刘升替皇子杨俊求情说:“秦王除了利用官物营建宫室而外,没有其他的过错,我认为可以原谅他。”

隋文帝说: “ 谁也不许触犯法律!皇子也不能例外。"左将军还想再为杨俊求情, 但是看到隋文帝很生气的样子,便不敢再罗嗦,停止了求情。

大将军杨素出来打圆场说:“秦王所犯的过错, 不应该受到这样严厉的处分。请陛下宽宏大量,原谅他一次吧!”

隋文帝说:“我是五个儿子的父亲,更是一国之主!如果按照你们的意思去办,是不是要另外为皇子们制定一个特别的法律?周公当年能不顾情面,杀掉发动叛乱的周武王的弟弟管叔和蔡叔,我虽然远远不如周公,但我也不能做出违背法律的事情呀!”

隋文王没有同意刘升和杨素的一再请求, 依法惩处了儿子杨俊,为臣民做出了榜样。

在这段故事中,隋文帝的五句话让人敬佩:

第一句:人生子孙,谁不爱念,既为天下,事须割情。

第二句:我是五儿之父,若如公意,何不别制天子儿律?以周公之为人,尚诛管、蔡,我诚不及周公远矣,安能亏法乎?

第三句:坏我法者,必在子孙乎?譬如猛兽,物不能害,反为毛间虫所损食耳。

第四句:欲求名,一卷史书足矣,何用碑为?若子孙不能保家,徒与人作镇石耳。

你可能感兴趣的:(【法制故事】隋文帝依法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