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02

Johnson等人(2001)在婚姻咨询的临床研究中,首次提出了“依恋损伤”(attachment injury)的概念。学者们认为,在亲密关系中,当一方破坏、违背或达不到关系中的“预期”时,就会给另一方造成情感或心理上的创伤,此时“依恋损伤”就出现了。依恋理论的研究者们认为,人们儿时与照顾者的关系,决定了其依恋类型,影响了成年之后在亲密关系中的表现。安全型的人,能够在关系中信任他人,容易与人亲近;非安全型的人,对他人无法信任,总是担心被抛弃;又或者自我孤立,拒绝与人亲近。对于那些来自过去的依恋损伤,我们需要:承认自己的痛苦、难过、悲伤。我们还需要在新的关系中去解决它,去重建我们对世界与他人的信任,更重要的是去重建我们对自己的信任,而不是仅仅把它当做是情绪困扰来应对。

公众号:KnowYourself

作者:KY作者 / 罗勒

日期: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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