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6-关于公布《特殊物品海关检验检疫名称和商品编号对应名录》的公告-总署公告2023年第28号

未列入对应名录的出入境特殊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要求进行申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26号同时废止。

2023年4月2日


2023版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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