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11

历史上的佛兰德斯和尼德兰


(八)

荷兰共和国存在了214年。在这两百多年里,主动地或被迫地参与了不少战争。

最初的对手是西班牙,为的是获得独立。这场战争打打停停,持续了八十年,史称“八十年战争”。战争的后期,正好与欧洲宗教改革引发的“三十年战争”重合,荷兰共和国成为新教阵营的一员,最终迫使西班牙在1648年承认共和国的独立。

同西班牙的战争没有阻挡这个新兴的共和国海外扩张的步伐。1602年,东印度公司成立。1621年,西印度公司成立。这两家公司都得到了共和国政府的独家授权,成为政府的海外代理人。

在亚洲,东印度公司占领了爪哇岛,把这里作为基地,又占领了中国台湾,还获得日本官方的许可,成为同日本贸易的唯一欧洲国家。他们把目标对准葡萄牙人,从葡萄牙手里抢占了马六甲、锡兰(斯里兰卡)和印度南部的一些沿海据点,还试图夺取葡萄牙控制下的澳门和印度的果阿。

在美洲,西印度公司占领了加勒比海中的几个岛屿。在北美东岸的哈德逊河口曼哈顿岛上,他们建起了一个定居点,起名为新阿姆斯特丹。在南美洲东岸,他们从葡萄牙人手里抢占了巴西的东北部,后来又从英格兰人手里夺取了苏里南。

在非洲,东印度公司在最南端的好望角建立殖民地,作为与亚洲航道的中转点。两家公司还分别在非洲的东、西海岸占据了多个要塞,其中不少本属于葡萄牙人。

在短短的半个世纪里,荷兰人的船队已经在亚洲、非洲、美洲东岸的港口间往来穿梭。他们把亚洲产的香料,美洲产的食糖和贵金属运往欧洲,把非洲的奴隶贩卖到美洲的种植园。他们也会打劫葡萄牙和西班牙的船队,把船只和货物据为己有。

在欧洲,荷兰对同波罗的海国家进行贸易的船只进行了改良,运量更大,运费更低,挤掉了其它竞争对手,获利颇丰。

共和国还吸收了大批为躲避宗教迫害从西属南尼德兰逃离的移民,人口和经济实力快速增长,一跃成为一个世界性强国。这个时期被称为荷兰共和国的黄金时代。

正当共和国沉浸在财富所带来的喜悦的时候,两个强敌已经把目标瞄准了它。

一个是英格兰。它从海上向荷兰共和国发起进攻。从1652年到1674年,为了争夺海外殖民地和制海权,爆发了三次英荷战争。彼时的英格兰刚刚开始海外扩张,荷兰正处巅峰,双方权力相当,互有胜负。其中标致性的事件是1664年英格兰人攻占了新阿姆斯特丹,把它改名为新约克,也就是纽约。作为交换,英格兰人放弃了被荷兰人抢占的苏里南。

另一个是法兰西。“太阳王”路易十四吞并了隶属于西班牙的南尼德兰,要用武力把荷兰共和国也纳入版图。关键时刻,英格兰加入法兰西一方。1672年,两个大国兵临城下,荷兰人在强敌面前,只能自毁家园,掘开围海的堤堰,用海水阻挡敌军,才免于亡国。这一年被荷兰人称为“灾年”,国运由盛转衰,“黄金时代”就此终结,持续不足百年。

路易十四的扩张野心促使欧洲的主要国家结成反法同盟,英格兰也加入进来。战争断断续续,直到1713年才告一段落,法兰西放弃了扩张计划,对荷兰共和国的威胁得以解除。

这三十年里,荷兰共和国一直处于反法战争的前线,极大地消耗了国力。等到战事结束,共和国已经债台高筑,海外贸易严重萎缩。英、法两个大国成为新的海洋霸主,荷兰共和国已退居为二流国家。

1713年,由法兰西实际控制的南尼德兰转让给奥地利的哈布斯堡家族,历经一个半世纪的“西属尼德兰”变成了“奥地利的尼德兰”。

北有荷兰共和国,也就是“尼德兰联省共和国”,南有“奥地利的尼德兰”的局面持续了不到一百年。法国大革命的爆发,深刻影响到尼德兰。

1794年到1795年,南北两个尼德兰地区分别被法国军队占领,南部直接被法国合并,在北部则成立了一个傀儡政权“巴达维亚(Batavia)共和国”。

拿破仑上台后,又把“巴达维亚共和国”改为王国,把自己的弟弟扶上王位。这个王国被命名为“荷兰(Holland)王国”。这是这个国家第一次有了国王,也是第一次用荷兰“Holland”为国名。

荷兰王国只存在了短短几年,就被拿破仑直接并入了他的帝国。

在欧洲列强的联手围攻之下,拿破仑战败被流放,他的帝国解体。列强们决定把尼德兰的南北两部分合并起来,成立一个新的国家。这并非列强们为了尼德兰人着想,而是要在法国身边安插一颗钉子,随时刺向可能东山再起的法国。

这个新成立的国家被设计成为王国,国王来自于奥兰治家族。从威廉·奥兰治担任首任共和国执政以后,他的后代承袭了执政一职,现在终于有了国王的头衔。国名也因此变成了“尼德兰王国(Kingdom of the Netherlands)”。

但是南尼德兰对这样的安排并不买账。1830年,南尼德兰脱离王国独立,成立了一个新的国家。他们从德意志请来了一位公爵担任国王,新国家被命名为“比利时王国”。后来,卢森堡大公国又从比利时分裂出来,成为独立的国家。

经过短暂的统一之后,尼德兰分裂成了三个国家,并且持续至今。“尼德兰王国”的领土范围仅限于尼德兰地区的北部,与当年的荷兰共和国基本相当。在中文里,这个国家被称为“荷兰王国”。

因为长期使用荷兰一词的原因,中国人对尼德兰的概念比较陌生。其实这个词在欧洲一直在使用。不过大多数欧洲人也不能分辨出尼德兰分别用来指代一个国家(或者说是政治实体)和用来指代一个地区的区别。在历史上,这两个概念仅仅在两个特定的时期是重合的,一个是在1581年之前的大约一百年,一个是在1815年到1830年之间。其它时候,尼德兰都是分成南北两部分的,严谨的表述应该注明是北部的尼德兰共和国(今天的王国),还是南尼德兰。

不过很少有人作出这种严谨的区分。大多数的时候,尼德兰都用来指代北部的国家,包括很多中外历史书籍。当需要指代南尼德兰的时候,他们又借用了一个更为古老的概念——佛兰德斯,把事情弄得更加复杂。

近几年,荷兰政府在国际上推动使用“尼德兰”来称呼他们的国家,准备不再接受“荷兰”作为对自己国家的称谓。这项努力注定艰难,特别是在像中国这样早已习惯使用“荷兰”一词的国家里。如果有一天它真的成功了,我们至少也要知道,这个“尼德兰”与历史上的那个“尼德兰”早就不是一回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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