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出在谁身上?

上午,在古田东站买了10点10分去宁德的车票,发车时间已经到了,而车却停在对面的太阳底下暴晒,却不肯开进阴凉乘车棚,也不见驾驶员。

我感到奇怪,询问车站工作人员,却说车到站休息未满二十分钟。接着他们解释:这是县交通局规定,要求班车每开三小时就要休息二十分钟才能继续开,在此期间汽车不能发动,一发动交通局那边就会自动报警,交通警察马上到现场处罚。

这时,在场的人(包括工作人员)都把矛头对准交通局,纷纷表示对交通局不满,都说交通局该管的,不该管的却管得那么死。

我当时也以为问题出在交通局,认为他们不了解民情,草率做出不近人情的规定,以致开车时间延误。我还建议车站工作人员必须向交通局反映反映此类情况,但工作人员却说反映没用。

人们在无奈地等待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时间接近超过十分钟时,驾驶员路面了,人们见到驾驶员以为找到了倾诉对象,并说要去告交通局。驾驶员大声说,那是交通法规定的,告有用吗?,你们的意见比法还大吗?我车是10点左右开到车站,现在还不满二十分钟......

这时,我突然反应过来:开车准时10点10分,而偏要推迟到10点20分钟,这中间浪费了10分钟是谁造成的?表面上看是交通局的规定造成的,实际上.......

于是,我大声对驾驶员和车站工作人员说“你们既然知道要休息20分钟才让开车,又知道发车准确时间,那你们为什么不提前20分钟到站呢?”

一语点破,大家议论纷纷,矛头开始转向了驾驶员......这时驾驶员怂了,对乘客的责备无言以对。

在古田东站,行程3小时以上的每一路车都被延时10分钟左右,很明显,这时车主(或驾驶员)利用拖延时间拉倒更多客源,而车站工作人员也帮他们放烟幕弹,把责任推给了交通局,而当人们说去告交通局是马上制止。

现实生活中许多信息真假难辨,有的人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故意混淆视听,要是不加甄别,只看表面现象,往往会被蒙蔽,以致做出错误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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