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素养导向的课堂教学》读书感悟

《核心素养导向的课堂教学》读书感悟

读书内容: 素养的构成P3--11

佳句摘抄:

1.精神长相就是一个人的素养的外在表现,我们可以透过一个人的精神长相,了解他的内在素养。一个人受教育的过程就是塑造自己精神长相,涵泳自己气质风貌的过程。这其中我们特别强调阅读的作用,因为阅读可以个人外表的优雅和谈吐的风味。正如古人所云,三日不读,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

2. 人格是个性特点稳定的心理品质,有一定的价值观、道德观和心理素质等,并通过一定的思维方式、行为模式和情绪反应表现出来,呈现出独特的性格和气质。从心理学角度讲,人格包括性格和气质,但是,素养展现的却是积极的方面,或者说,一个人只有形成良好的性格和气质,才称得上是一个有素养的人。

3. 一个人的素养的形成过程就是各种良好习惯的形成过程。难怪叶圣陶先生认为:教育往简单方面说,就是养成良好的习惯。

4. 学校要将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方式提升到奠基学生能力、关乎人生长远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当前,要从以下三点着力。第一,要注重科学精神和客观性思维能力的培养,即培养学生用事实进行论证、用逻辑进行推理的思维能力。第二,要注重批判性思维和能力的培养,即注重学生独立、个性新颖的思维和想象能力。第三,要注重把单向思维的培养改为双向思维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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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的思维模式

“当前,学生思维方式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对立化(简单化、绝对化)和封闭化(模式化、僵化、固化)上”。以小学道德与法治学科教学为例:长期以来,情境判断、价值判断的教学手段一度风靡课堂,在当前的课堂教学中仍然被教师大量采用。诚然,价值判断是最有效的教学效果评价方式之一,它可以立竿见影的知道学,对这一情境或事件的价值选择。但是在长期的是与非的判断过程中,学生极易形成对立化思维模式,即非此即彼、非好即坏的简单的线性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容易走向极端,是与核心素养的培养背道而驰的。所以在道德与法治课堂上提出了思辨课堂教学,其目标之一就是培养学生科学的健康的思维方式。思辨的道德与法治学科教学,它是指一个人对一个问题,从多角度多方位进行思考,反复比较与鉴别后得出不同答案,最后形成自己符合自己道德标准的思维方式。长期进行思辨有助于学生形成思辨能力,而思辨能力的形成,对于学生道德品质的形成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翻阅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我们可以发现教材大部分都是以 “范例”“话题”呈现,但是从四年级开始,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思考性课题。因此思辨主题的选择关乎思辨式模式能否有效地促进儿童价值观的自由生长。我们可以从本学科课程中精心选择价值澄清主题,也可以从儿童的生活出发,还可以从社会问题出发。因此,同样作为独立的人,小学生应慢慢学着自己辨析道德难题,分析社会现象,解决生活问题,知行统一,为最后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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