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质疑表情包恶搞:没有尊重,我不宽容!】

制作和使用明星的搞怪表情包来聊天是许多网友生活中的一大乐事,其中“尔康表情包”流传最为魔性和广阔。

但“尔康”的扮演者周杰却觉得,尔康表情包上面的文字曲解了原表情的意思。

并直言“这是一种道德变种的败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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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杰塑造的角色或许在观众心中很少,但无论是他塑造的尔康还是包拯,都是非常经典且常看常新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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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岁的他对于表情包这件事仍旧很执着,很多人拿他的尔康形象做表情包,引来周杰的不满,虽然在《吐槽大会》上周杰直面了这个问题,但现在周杰仍旧过不去这个坎,对于他而言,制作表情包是一件很不尊重人的事情,甚至是一种内心丑恶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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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从当事人周杰口中说出,确实是很严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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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被黑了这么多年后,依然有一个乐观的心态,周杰内心确实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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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自己被当过表情包的人才有资格评价他的这番话。

对于表情包,律师这么说:

最好的解决方式不是法律

对于本尊是否有权利阻止网友发他的表情包这件事,曾有记者采访了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徐棣枫,他分析这件事中,真的用法律“维权”并不容易,“大家多数用的是尔康表情包而非周杰个人,如果说申请知识产权的话,申请主体是剧作方还是演员?被告方是表情包制作者使用者还是传播者?表情包的主观恶意如何界定……都不是一句话两句话能说清楚的”。徐教授坦言,虽然没有明确法律条款规定到表情包这么细则的适用,但如果真的涉及个人名誉、人格侮辱或者著作、肖像侵权或者有人用于商业目的牟利都是可以申请权利的,但对于“尔康”的表情包,可能边界比较模糊。

目前来说,周杰只是几次公开表示非常愤怒这种行为,并没有提出起诉等诉求,他在《吐槽大会》中也提过他的最低要求就是“你玩你的,别带上我”。对此,徐教授呼吁这个问题最好的解决方式其实并不是法律,“对他人的尊重是文明社会最基本的需求,如果本人提出明确不喜欢这种行为,大家应该给予尊重。同时,公众人物的容忍度和包容度也要和知名度有一定匹配。双方互相理解是最好的,道德是对人的最高要求,而法律则是最低救济。所以这个问题最好不要用到法律去解决这一步”。

他有“不讨喜”的权利。

很多人说他不识好歹,如果没有表情包谁还记得你啊?可是他注定就是个“不讨喜”的人,而他有不讨喜的权利。

希望大家在娱乐的同时,多为别人想一下,尊重别人的肖像和隐私!

这次,周杰果断站出来,还是很对的,要学会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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