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观后感——两难抉择

      最近,看了《我不是药神》,看的我眼泪汪汪。一个生活很不如意的个体小老板,从为赚钱养家(妻子离婚,带走儿子,父亲病重无钱住院医治)、走私带回仿制特效药到最后被抓这样的一个故事——人性(或者说道德)与法律,到底如何看待?

      这个故事与上个世纪的一个心理实验——海因兹偷药的道德两难故事,何其相似!

      20世纪50年代,科尔伯格为了研究儿童的道德判断能力是如何逐渐发展起来的,使用了海因兹偷药的故事:

      一个叫海因兹(Heinz)的人,他的妻子身患重病,濒临死亡,只有一种药能解其绝症,但发明此药的医生却坚持卖高价。海因兹凑不到足够的钱,只能去偷药救妻。

      然后科尔伯格便询问研究参与者,此人该不该偷药,为什么?

      科尔伯格从问“为什么”出发,对一个人道德判断进行评估。他根据人们不同的道德推理将道德发展分为三个水平六阶段:前习俗道德(preconventional morality)、习俗道德(conventional morality)和后习俗道德(postconventional morality)。

    后习俗水平是较高的道德发展水准,这一阶段人们的道德推理是基于社会契约和普遍道德原则的规则来进行的。达到这一阶段的人已经不再受到现有社会制度的限制,而是会考虑在一个理想的社会中,人们应当如何行为。他们认为,一般而言,偷窃行为是错的,但是在海因兹的事件中,他的妻子应该有生命不被剥夺的权利,而海因兹是在捍卫她的生命权,因为是道德的、正确的;法官在对海因兹事件进行判决时,应该给这种道德上正确性更大的权利。

      《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把这个实验活生生的演绎出来:慢粒白血病患者每瓶药的正规渠道是将近四万块钱,而走私有真实药效同时价格低廉的仿制药才五百元一瓶——这是多大的反差。吃正规渠道的药,患者“吃了三年的药,吃掉了房子,吃垮了家人”,这血泪的质问,使查案的警察也觉得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与作为。继续走私与贩卖,还面临着随时被抓坐牢的危险,做与不做,对徐勇们来说真是个问题。

      为什么印度可以仿制这些药?为什么我们进口这些药那么贵?为什么我们不能仿制?

      据查,印度政府执行了“药物强制许可制度”: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时或为了公共利益,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由政府授予、许可其他企业使用。而这是符合WTO规定的!不仅印度,2006年前后,泰国面对严重的艾滋病疫情,也对格列卫等四种抗癌药物进行了“强制许可”。

      我国进口药品,关税、增值税等种种手续费用,加上国内经销商层层加码,据报道,国外药物到达中国医院前至少要经过三层经销商的“盘剥”,每一层平均加价5%-7%,而医院还要加价10%-15%,最终原药的价格往往是仿制药的数倍甚至数十倍。

      这不仅仅是慢粒白血病患者——这样一种疾病的真实写照,其实也是其他重大疾病如癌症患者的现实问题。

      在一个发展成熟的社会中,在法与情理之间,如果二者出现矛盾,如何更好的调和是最关键的,整个社会的道德发展水平的代表——执法者及其素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就像科尔伯格的研究结果那样,既考虑法律,也关乎人情。

      这里有一个真实的法与情的案例。

      美国,1983年,路易斯安那州,父亲将10岁的Jody送到武馆学习空手道。儿子却被外表和蔼可亲的空手道老师Jeff性侵一年多……面对孩子遭受的创伤,这个父亲在痛苦中做了个决定,在恋童癖罪犯Jeff被押送回路易斯安纳受审的机场,他掏出手枪朝Jeff头部毫不犹豫射击,一枪毙命。事后,这位父亲没有抵抗,就让警察把自己带走了。整个事件引起极大轰动,法院在考虑到多方面因素,对Leon的判决是二级谋杀。但很快,媒体、民众多方面施压,许多人呼吁对Leon减刑。最终,罪名降为误杀,法院判处Leon五年缓刑和300个小时社区服务。Leon没有进监狱,他可以陪伴儿子,帮他化解内心的痛苦,帮他走出恐怖的阴影。

    可喜的是,《我不是药神》徐勇的原型陆勇,也没有被起诉。电影中的徐勇,也由五年刑期减为三年。并在电影最后,也告诉人们,正版药进医保了现实生活中,2018年,我国已有19个省市相继将格列卫纳入医保,同年,中国开始对进口抗癌药实施零关税。

      社会需要这样直面问题的艺术反映,能真实地记录,同时也带给人继续前行的正能量。社会也需要人们的道德水平是一种后习俗水平,遵从秩序,也遵从内心;严格执法,也关注人情——法理兼容。

      刚刚看到一篇文章《救命药纳入青岛医保!以前四万八现在一千五!还有一个重要提醒!》,太欢欣鼓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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