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我们见过吗?”你问我

见过啊,何止见过,千回百转的大梦里,抽丝剥茧的疼痛里,字字见血的信,触目惊心的过往

“你记得我吗?”我回答

原来,你不记得我了


经年久别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里,作家一个眼神,勾魂摄魄,竟要了这个陌生女生毕生性命。

“我的一生其实是从我认识你的那一天才真正开始的,在此之前,我的生活杂乱无章,充满悲观和失望,我的记忆从来不会抵达那段岁月。这段人生就如一个堆满尘封已久的人和物、结满蛛网、散发着霉味的地窖,我的心早已对此漠然处之。……我要让你知道我整个的一生,我的一生一直是属于你的,你却对此始终一无所知。”

很多人说,这个负心男人,这个傻子疯女人。

我一字一句看了三遍,我为了这个可怜的女人泪流满面。

我想起自己浴火重生的性命,三年过后竟才明白,人世间闯一遭,生死场鬼门关跨一遍,我也不过是一位陌生女人。

而我连陌生女人那样去追的气力也没有。

姑娘多情


先生你好,先生久别,先生可能从未知道,有些人施以一个天生诱惑者的目光,充满温情,充满尊重,又那么夺人心魄,好似把对方拥抱起来,吸引到你身边。

这种目光绝不是有意识地表示情意和爱慕,而是因为当先生看到她们的时候,先生一如既往的脉脉含情使先生的目光完全不知不觉地变得温柔和善良起来。

后来终于知道:是先生无意,是姑娘多情。

谢谢


而那些跌入谷底的蝼蚁,却也终是被他们臆想的大梦救起,还是要感恩这样充满引诱的灵魂,终是给了将死和重生一次抉择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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