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乡

文|大乐先生

故乡的河

表哥在城里终于安家了,告别了租住十几年的城中村,买了一个两居室,要接姑妈去城里住。这样姑妈也终于在城里有了自己的一间房,再也不用像以前,到了晚上就过搭板子当床的日子了。

以前表哥表嫂刚进城的时候,孩子小,就放在农村姑妈带,表哥表嫂想孩子的时候,就回来把奶孙倆接城里,凑合一段时间后再送回来,来来回回的折腾这么多年。

表哥跑长途货运,出趟远门一两个月才能回,表嫂做做家政工作,一个月没有多少钱,姑妈为了减轻他们负担,每当表哥出车后,就带着孙子回农村了。

农村里,姑妈有田有地,吃用自给自足,开销不大,大伙儿一个村子倚河而居,相互都有照应,日子轻松。每天早上,姑妈都要去河边洗洗涮涮,成习惯了。孙子带着,给他一个麻线栓棍子上,做个饵,就可钓水世界的呆子——虾。

洗完衣物,姑妈坐在光滑的石头上,把双脚伸进河水里,涓涓细流滑过腿踝,泥沙漫过脚背,清澈见底,偶尔有小鱼小虾来亲吻脚踝,痒痒的,再看看孙子在那嬉水,这种天伦之乐是最快乐的。

姑妈年轻就守寡,苦了一辈子,都不知道甜是什么滋味。如今儿子终于在城里安家了,姑妈的心愿也就了了,孙子也城里上学了,这是过去不敢想的日子,现在终于过上了。

早上,儿媳上班孙子上学,姑妈收拾好家务,总习惯性去卫生间,把一家的衣服放水盆里手洗。洗衣机费电费水,手洗完衣服,还有最后涮过那盆水,还是清澈的,这盆水在拖地洗拖把之前,姑妈总在休息的间隙,把双脚寖在水盆里,这么多么熟悉和亲切的感觉,这是在家乡小河里多年的习惯了。

城里的脚盆里,没有乡下小溪里的鱼虾亲咬脚面,没有涓涓的细流,这一刻,姑妈湿润的眼睛里,想到的城里是自来水要钱,物业也要钱,米也贵菜也贵,什么都要钱,蔬菜还打农药,辣椒不辣,香菜不香,西红柿没西红柿味道,黄瓜没黄瓜味,农村的那片黑土地,养育了祖祖辈辈多少代人,一个人的骨气,从土地中来,土地长出了庄稼,结出了粮食,有了粮心不慌,从看待世界的目光里,便不再自卑;一个村庄的骨气,从土地中来,五谷丰登,人无欲,泥土蜕变成红砖,堆砌出温暖的家,村庄守着土地,不再向城市卑躬屈漆。

城市有我们追逐的梦想,却容不下我们的灵魂,故乡留不下肉身,却是灵魂永远的归处。

如果父母依然很辛苦,那我们长大了还有什么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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