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给《我不是药神》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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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真,我不是经常看电影,当然也不排斥看电影。大多数时候去看电影,都是被炒得沸沸扬扬的片子+正好有闲散的时间+正好内心空虚三者碰撞在一起。最近就正好被朋友圈的《我不是药神》刷爆了,然后去看了看。不得不说,这也许是我目前看过的最好看的电影,当然,因为每个人的经历不同,仁者见仁 智者见智,你看了不一定会有这么深的感触。

我之所以给《我不是药神》如此高的评价,是因为我觉得这部电影挑战了人性,挑战了道德,挑战了法律,更道出了现实生活中的许多无奈。

电影主人公(程勇),因为父亲得了脑动脉瘤,急需钱救治,自己没有钱,又正好赶上有急性粒细胞白血病,需要印度仿制药,自己正好又有这方面的资源,所以他明知道是犯法的,但是生活所迫,依然走上了走私药品这条路。

其实,程勇当时的情况,正好浓缩了一部分社会底层人民的生活现状,面对疾病与贫穷,为了生存,不得不明知犯法,却依然要去做。

当程勇走私仿制药,解决了自己父亲疾病问题,并赚了一部分钱的时候,电影刻画了2部分内容:吕受益这位白血病病人,因为自己孩子的出生,而放弃了死亡的念头,坚定了为了家人与孩子求生的欲望。张长林这位卖假药的老头子又三番五次找麻烦,要把他犯罪的事捅到公安局。这一刻,程勇觉醒了,他意识到了一个人在家庭中的责任感,他是一个儿子,也是一位父亲,他如果进了监狱,谁来照顾他们,所以为了他的家人,他必须收手,好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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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手后的程勇,开起了纺织厂,每月收入几十万,过上了不错的生活。可是就在这个时候,吕受益的妻子找到了他,电影在此刻画了他一家人被疾病拖垮的生活。于此同时,电影再次对比了曾经因为吃他卖的仿制药,生活充满希望,与后来他不卖仿制药,生活一落千丈,生而无望的画面。每一个病人期盼的眼神,都促使了他再一次走上走私仿制药的这一条路。可是这一次不一样。

这一次的程勇,他卖仿制药不赚任何一分钱,他甚至自己贴钱给病人药吃。我觉得这一部分内容,正是电影的升华,一个完整的人生,因经历三部分:为自己而活,为家庭而活,为社会而活。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都是只为自己而活,能活出家庭责任感的人已经是少数且优秀者;能活出社会责任感的人,更是凤毛麟角。

程勇再次卖仿制药的时候,已经做好了坐牢的准备,他安排好了自己的家人,用尽自己所有力量帮助白血病病人。不可否认,电影里面程勇的能力以及程勇思想境界,是很少有人能达到的。作为影视文艺作品,对社会价值观的正面引导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你看完了电影,你会发现无论是办案的曹警官、还是刘牧师,甚至是卖假药的张长林,在这部电影的道德层面,都或多或少给了他们一个正面的形象。

聊完了剧情,接着聊一聊现实。如果电影里面真有什么不完美的地方,那我觉得是差一个对德国诺华公司的正面刻画。印度仿制药确实不是假药,是药效稍差的确实能治病的药,印度仿制药与德国格列宁的存在,挑战了法律,也深刻地揭露了社会、国家、现实生活中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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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宁这个药确实很贵,电影里面当年慢粒病人一年大概要花二十八万药费,就算现实生活中现在医保能报一部分,一年也大概要花十四五万,而且需要终身服药。在没有格列宁这个药物出现之前,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的治愈率只有百分之五十左右,自从有了格列宁这个药物以后,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治愈率可以达90%,这意味着这个病几乎被人类治愈。

我们得感谢德国诺华公司,因为如果没有格列宁的出现,大部分病人会死于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有人说,格列宁的成本几块钱,凭什么卖那么贵。这是因为很多人不知道一个新药的问世,从前期的研发到临床一期、二期、三期、四期试验,会花费多少钱。同时,原药厂只有有了丰厚的利润和奖励,才能让更多的药厂投入人力和物力研发攻克各种绝症。药品专利制度是目前我们能够找到的最好的保护创新的机制,和许许多多优秀的制度一样,它当然有代价。它的代价就是在专利保护期内,原研药的价格非常昂贵,贵得大部分病人都负担不起。一旦7年的专利保护期到期,药价就变得非常便宜,穷人也用的起。最终这些治疗绝症的神药,成为人人普惠的大众廉价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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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这个原药专利保护期内,那些吃不起原装进口药的病人,怎么办?每个人都有求生的本能,他们明明知道自己的出路在哪儿,却因为钱而断绝了生命的希望,所以他们只有想尽各种办法,即使违法法律也要购买印度药。他们购买非法的廉价药对于整个社会管理来讲是一个伦理困境,这一部好的电影,应该揭示这种深刻的伦理困境,种困境是那么的难以选择,因为做出怎样的选择,似乎都是对的,也似乎都是错的,这才是真正的现实。

印度药与德国正版原药,这一个矛盾体,只是许多社会无奈的缩影;我们应该看到,我们身边还有许多问题是国家和社会不能解决的,唯有:穷者独善其身,达者兼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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