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办房产证(二)

调解日,律师给我打电话。他正在法院与被告姜某夫妇、法官在一起。法官想和我聊聊,我同意。

法官说“现在被告让你交一万五千元补偿款,你就交一下吧,把这件事办理完,房子产权属于你”。

“我不同意,买房协议上可是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的,无条件辅助我办理房产证”。

“某某,这房子安置证明上写的是被告姜某母亲的名字。而你和姜某夫妇签订了买房合同,房屋是登记制,而你打官司不可以对抗第三者”。

当年买房时,我也有疑问,姜某说“房子安置证明上写了他母亲名字,房子是他家拆迁房,社区工作人员都知道”。

法官继续说“你这官司如果继续起诉,可以打赢,但花费的时间和精力可能比花一万五千元补偿费还要高”。

“你打一次官司不行,姜某的母亲已经去世了。他家还有兄弟姊妹,这里面还有一个遗产继承问题”。

我犹豫了一下,以前没想到这房子打官司还这样复杂。最后我对法官说,我同意调解。

这套房子我已住了十多年了,如果不付这一万五千元的补偿费,这件事一直悬而未决,权衡利弊,不能以小失大。

同意调解后,中午我接到调解中心电话,让我下午四点,与被告姜某夫妇一道签订调解协议。

下午,我到达调解中心,敲开门,一位中年女工作人员正与一位当事人协商。另外两位年轻的女工作人员正在电脑前工作。

我的被告姜某夫妇,我们上次见面还是十多年前,双方签订买房协议。最近三年,我去他的儿子家,都是他的儿媳妇接待我。

姜某妻子穿一身黑衣服,半躺在沙发上,头上戴着白帽子。不注意看,还以为沙发上躺着一只“大熊猫”。

姜某坐在另一张凳子上,男人理着“瓦锅头”,穿着大红格子衬衫。不像六十多岁的男人。

我进门后,找工作人员自报家门,姜某的妻子听说是我。一边带着哭腔,一边说我不该起诉她家。

姜某说他要打人,不等我回复他。工作人员就吆喝着姜某“不许动手,我请了警察在门外,随时待命”。同时还吆喝姜某妻子“安静安静”。

对于姜某妻子,既想要钱又不想丢名声,他们以前在农村居住,现在虽然搬到小区居住了,左邻右舍还是以前的邻居,知道他家摊上官司了,不光彩。

如同有一种人,既想当婊子,又想为自己竖牌坊。

姜某摆出打人的架势,我想我是长大的,不是吓大的,姜某夫妇在“唱戏”给我看,其中带点恫吓的意思

我不理会他们这一套,我面不改色,心不跳,如同闻到一股不洁净的空气一样。

我是来办事的,跟他们不一般见识。中年女工作人员要求电脑员快速打印出调解书,让我们双方签字。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签完调解书。我转了一万五千元补偿费给姜某微信上。姜某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写收条。收条上注明,十天之内,姜某要帮我拿到房产证,否则他要接受一万五千元的双倍罚款。

对方收到补偿款后,这姜某夫妇的脸就像梅雨季节的天气,说变就变。说话也柔软些了,问我什么时间办理。我随时请假都行。

姜某在工地开车,上午忙,请不了假,下午能请假,并且说他的皮卡双排座车可以方便我搭乘去办证。

我没同意跟他一道去政务中心。第二天下午二点半,我们约好在市政务中心门口见面。

第二天下午,我看姜某鲁蛮,我让老公请半天假,陪我去政务中心办理房产过户。

我们来到不动产中心。先取号,在取号的电脑边,有位中年工作人员。可以咨询办理房产的疑问。

我拿出原始安置证明,工作人员按我的安置地址在系统里找不到。我的这个安置证明上写的是二十年前的地址,而我们小区进入不动产电脑系统时改了名称。

工作人员让我们返回社区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这两个名称为同一个地址的证明。

为了加快办事速度,我让老公先回家。我坐上姜某的皮卡车,开向社区方向。

昨天,我们在调解室,是原告和被告;是对立面。调解书达成一致后,我们双方成了一条船上的人,目标是要尽快把房产证过户到我的户头上。

来到社区,吴领导是分管房产工作,他热情地接待了我们,立即出示了证明,并且联系好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让我们到办事处盖章。

社区工作人员说,按照常规,应在临时办证点,把房子过户给姜某,然后我们凭着调解书,在市不动产中心过户到我的户头上,因为我们有调解书。工作人员不知道这样办合不合理?

时间很紧张,办完证明,盖好街道办事处公章,我们又奔向十公里外的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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