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料之外

不用客气,我也不了解事实,只是觉得可以多一个澄清与对话的机会。不管这件事结果如何,认错的勇气很重要。

推人不对我承认认错,口头/书面都有,派出所警察那边批判教育我接受认错,职业伦理那边我暂停工作接受批评继续学习改善自身的不足之处,其它的乐于接受大家的监督。您有这个承认的勇气吗?请正面回答我,认可或不认可?

我确实在那次争执中情绪激动推倒了她。

法律问题的讨论,可以在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后进行。在微信群不宜涉及过多

杀人放火强奸和打人都是犯罪,勿以恶小而为之,犯了错就好好承担后果,不要打马虎眼说这只是一件小事这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哪怕很小,需要承担的后果也不大,但需要你负起责任。

您好,我确实一时冲动推倒了对方。在那个时候110到现场,我们也去派出所处理。推倒人是我不对,我接受民警的批评教育,也当面道歉。至于法律上怎么判决,怎么认定,我相信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我看到您的道歉中说暂停反省,暂停学习,之后会继续从事艺术疗愈,那么期限是多久,一年,一天,一个月,一小时?还是多就无所谓,只需等风头过去?很抱歉您的态度真的让我忍不住怀疑您这个道歉的诚恳度这也只是我的揣测了,但确实,连打人都不愿意承认的人,要死要说“情绪激动”“推了一下”“一时冲动”的人,我认为确实是不够诚恳的。您是否能给我一个回复其实不重要,可能给那个女生一个回复也很重要,关键还是你要给自己一个回复,希望你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对得起你做过的反家暴的工作。我本来在群里说是觉得你有机会找一些人帮你说话,但看来群里的大家对此也并不感兴趣。法律小常识

推人是否算打人?

视情况而定:

其一、推人只是一种挑衅行为,没有造成人身伤害的,不算是打架。

其二、如果造成人身伤害的,算是打架。同时,造成对方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你们真的不觉得可怕吗,随随便便把一个人推到在地,不需要负任何责任,只需要好好地接受所谓的口头教育,就没任何事了。

他确实不对,需要承担责任。责任分道义上的,和法律上的,前者,您的这些表达应该已经达到了;后者,需要找法律专业人士。也希望当事人可以早日走出创伤,这点也很重要。

我觉得在公共场合公开别人的事也不合适。特别是性行为涉及到个人隐私,不适合在群里公开议论。

有一点,这个人是心理行业工作者,而这个受害人是他机构的客户。往重了说,这是行业伦理问题,如果伦理问题不能公开聊,那么如何维护心理学这个圈子的纯净?

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还是要有专业人士来界定更合适。

没有必要得理不饶人!尤其是脱离具体情境……

如果被推的人被有关部门鉴定有造成一定的身体伤害,就可以认定为打人。如果涉嫌侵犯他人隐私,其后果可比推人严重哦。伦理问题也可以到专业的机构申诉。最好用法律武器保护好友的同时,更要保护好自己。仅靠舆论,它是双忍剑!

個人感覺這話說的有道理,倫理這個課題,也許各有不同的理解和讀解,認同這個課題是應該聊一下的。

网上看到一个对共情的解释,发现共情其实是件不容易的事。“博溶湿尼( Bolognini,2006)将共情定义为“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有意识的感性”。它包括:分享和理解他人的心理状态、感受、思想、欲望、超我的要求、以及自我表征的内心体验。然而,这种敏感性的前提是存在一个发展相对完善的“自我”,且与他人的分化足以让他保持独立的思维。在自我意识发展良好的情况下,人可以部分地感受到他人的情绪,同时知道这种情绪是属于他人的。”

                ——《心理治疗如何改变人》

我觉得所有职业中最可能实现共情的职业就是演员,因为演员在融入角色的时候就必须能够理解角色的心理状态、感受、思想、欲望、并且体验这些感受,否则塑造出的角色就不鲜活。亲密关系往往从“错觉”开始!“感同身受”才能走出“走出孤独”。社会心理治疗证明:通过外显行为可以引发内在变化!前提是:“感觉同频”。

詹姆斯•马德斯认为:

1.即使是专业的心理学者也“很可能受到各种阴险的错误和偏见的影响”

2.经常是相关错觉的受害者

3.太容易对自己的事后聪明充满自信

4.经常因为自我证实的判断而造成误诊

5.经常对自己基于直觉的临床判断而太有信心

……

综上,所以:

心理伦理,是非常重要的保护双方的保险锁、保护墙和隔离带!

性,是严重突破伦理底线的“错觉行为”

“我这一生中明白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和现实相比,我们的科学很幼稚很原始。”

    ——爱因斯坦

通常,感同身受求不来。因为:自己的心,造自己的境。

这是不是你的心里话?“我只是轻轻地推了她一下,推到了有棱角有硬物的坐榻上,但我可没有打人哦,这算什么打人呢,即便这样做她真的有危险但她毕竟不是没有伤到吗,哪怕她那天情绪特别不好甚至有点ptsd发作,人不是没事吗,你们是不是太小题大做了。“我一个咨询师,我也有我的个人生活,我在生活中推了一下我机构的用户,不就是把她推出ptsd闪回了吗,这跟我的咨询又没有关系,我在咨询中不还是个好人吗,就算我不是好人,注册系统里没我名字你们又能把我怎么样呢。我都道歉了,你们还得理不饶人,你们再这样说就是网暴了。我还得继续做反家暴工作呢,砸我饭碗我可不答应哦。”  比起暴力推搡问题,你们会在非职业时间发生暴力问题,才是关键吧。伦理问题很严重啊。我相信比起推搡带来的身体伤害,给这位受害者的心理创伤更大。这位姐妹我理解你的愤怒,但真心建议限时发泄,诉诸专业机构,尽早转移注意力投身良性活动,减少反刍带来的伤害。[拥抱]照顾好自己要紧啊

    之所以要在这个群聊这个就是因为它是伦理问题,我照顾自己照顾得挺好的。也在尽力陪伴受害人,但最好的支持莫过于为她寻得一个正义。别说非职业时间发生暴力,职业时间发生暴力也不合适啊。

      不要过度卷入啊!

      我虽然不能真正感受到您的痛苦,但可以想象。很遗憾,这里没有给道你所需要的支持。但我希望你可以去寻找专业支持来帮助自己,在这个困难的时刻。另外在合适的时候,也请你想一想,自己究竟想要的是什么?除了惩罚对方之外,真正对自己有价值诉求是什么。祝你好运,多多保重。

      嗯,大家保重,希望以后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不会有人告诉你们,这是你自己的事儿别来烦我。

    是说在非职业时间见面,衍生出别的关系,甚至发生暴力冲突。我感覺,對於一位心理工作者,和被服務對象發展出其他關係是否合適?這是想要討論的話題?对如果是情侣纠纷,那是双方和警察的事。群里所能探讨的是专业伦理的问题。她自己退出去了,现在可能不是一个讨论的好时机,她需要得到专业的支持,要等到情绪平复之后

      其實,我個人很欣賞這種為心中正義而發言致力發言的精神。是很明顯,但這種問題確實很多見了。。。

只是在公开的微信群里,缺乏安全感,和无条件的支持,可能会造成更多伤害。同意。大家都是第一次做人也只能挫折中踉蹌前行了。无论如何,违反职业操守和伦理,并且在冲突中诉诸暴力是要被谴责的。这是基本态度。要谴责施害者,保护受害者,同时建议受害者自我保护,是不冲突的吧。如果有认识刚刚那位的朋友麻烦澄清一下,并不觉得她麻烦到了,更何况不是她引起的麻烦。只是在这种伤害已然造成的情况,如何面对创伤,促进恢复,这是我觉得当下能做的事。 挺难过的就是,大学做过攻击性的研究,如何减少攻击性?提高自控力?提了些干预的假设,现在想来可能都不及提高犯错成本这点来的效果快。所以私以为“受害者”这方站出来追究责任对大环境是勇敢且有积极意义的。

  那么对个人而言,如何加速恢复?让“施害者”受到惩罚是一部分,这之外呢自己能做什么?不知道是否有前辈有思考或见过类似问题先谢谢了

我想过类似的问题 就是比如 被性侵的受害者 能不能通过 内观,观无常的方式减少自身精神的痛苦。好点子,内观是不错的方法,只是实操起来可能有些难,一个人时会不会更容易反刍那些消极体验呢?

大家好,首先我推倒人肯定不对,接受批评教育,进行口头/书面道歉。但是我也澄清下,我从来不是和她是咨访关系,我和她之前就认识,她在我的朋友圈看到了我的工作室的一个观影活动我们再一次遇到,仅此而已。我和她在后来的时候是dating关系性伴侣,纯属情侣纠纷……如果对方坚持说是咨访关系欢迎拿出证据,不然就是……诽谤?

不用解释太多,这里没有人有资格来裁决。还是继续跟她解释,道歉,或者看看有什么能帮她走出伤痛的方法。

      那个约定时间来钓鱼的朋友把玉玉带来了,她钓鱼无言朋友放鱼线、挖蚯蚓、上鱼钩、取鱼专业服务人员,我泡汤茶打下手,最后我们约定时间让我和无言一起回群里。被人服侍的感觉真的是百无聊赖之际,她要朋友送她回家去赴5:00家宴。儿子回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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