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开

小时候特别皮,上树逮鸟,下河捞鱼,受伤是常事。和现在细皮嫩肉的小朋友不同,我们那时候磕磕碰碰啊,只要没断胳膊折腿,都不叫事儿,家长也不管顶多因为弄破了衣服骂两句。

膝盖胳膊上旧伤未愈新伤又添,一个人待着无聊,就喜欢撕开将愈未愈的血痂。

撕开很痛得,尤其当伤口不浅,撕开时一块血痂粘着皮肉带着血丝儿半掀不开的耷拉在伤口上,痛得龇牙咧嘴泪眼汪汪,可还是忍不住小心翼翼的一点一点往外撕。

后来越长大,越讨厌膝盖胳膊上丑乎乎的伤口老印子。开始选最平坦但费些时间的路回家,橘子很好吃可爬树会受伤,摸鱼很好玩可水里有小石子很危险。不受伤了,也没有血痂了。

可我还是没改掉喜欢撕开的毛病。

邓婷是广东人,没念过多少书。看起来和我差不多的年纪,但已经是孩子的妈了,虽然她的孩子从来不叫她妈妈,她也知道孩子不可能归自己的。

是的,邓婷离婚了,远嫁重庆生了孩子之后又回到了广东。她躺在30一晚的日租房里,义愤填膺的和一个想要她买自己增高药的闺蜜聊着微信,她很激动,她说好饿啊,下了飞机就没过饭,说深圳的地铁真慢啊,坐惯了快的地铁适应不了深圳这种地铁。她突然又说你去帮我看看我小孩吧,看看有没有人带他,帮我看看,我还是有点想我小孩。她的语气突然变软,没有掺杂粗话。重复了几遍之后,得到电话那边的肯定后,她重新回到了先前那个状态。义愤填膺得分享自己今天的经历,手机那边也不厌其烦的将话题往增高药引。

可能是她实在难以攻破,也可能是临时有事,增高药终结了话题。她说那你去吧,安静了下来。

两分钟不到,她突然探头问,这屋子有WiFi吗?密码是多少?既然没有问我,不开口便是了。

另一个女生显然不知道,她又问我,我回了有,她见我沟通意向不强,收了身子躺回了床上,“有就行破了就能用,能破就行,”她自言自语道,“好,破了,能用。”房间又安静下来。

我正要换鞋,打算出去转转。

她看见了女生手里的奶茶,问你那里买的奶茶啊,这里还有奶茶店啊,我怎么没看到,远不远啊。

女生笑着说,不远的,我打开地图搜得,大概二百米。

她说,还有这种操作,那还是算了吧,出去也找不到,还是饿着吧,就当减肥了。

女生笑了笑,不再言语。我系好鞋带,站了起来。

她又说,诶,你们都是来找工作的吧,贫穷使我们相遇。我停住动作笑着点了点头,是呀。

她突然义愤填膺得说起了她的工作遭遇,我坐下来,想听完再走。听到最后,只觉滑稽,我的滑稽。

我以为我是撕开了她自以为强悍伪装下的精神荒芜。其实是她撕开了我自以为看透所有的无知面具。

就像撕开血痂一样,我才发现原来我们的皮肉构造内里并无差别。

我把辞职的理由归于公司苛刻,把逃避工作的心态藏在假装积极找工作的假象里。把不幸漫不经心得展现给朋友,表现自己的豁达勇敢。我用谎言把自己能力有限的事实粉饰得看似天衣无缝。我把自己的懒惰胆小无能归结于社会黑暗。然后向下一个人义愤填膺不厌其烦得倾诉自己的遭遇,就为了告诉他们,喂,不是我的问题好不好,是这个社会,是公司,是别人,是他们不好,不是我不行。

其实我们都知道的,谁不行。你必须要去撕开,撕开会痛可是你必须撕开,否则你永远不会成长,永远都在原地踏步,永远都在骗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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