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喻”,“打比方”

阅卷的时候,偶听到对面阅卷的几个老师对他们阅的题目发生分歧。题目是从修辞角度赏析句子,他们中有一位老师认为说“打比方”的修辞是对的,理由是“比喻就是打比方”,同组的另一老师不同意。由于阅卷要赶进度,两老师没有继续争论下去。因为不是我们一组,我也不知道他们的评分标准统一没有。

这里就将“比喻”和“打比方”的异同整理一下。

比喻,是一种修辞手法。

为了更好地描述A,找到一个和A很像的B,然后把A比喻为B。

比喻的基本形式是:A像B。A是本体,B是喻体。有了喻体B,可以更好地把握本体A。

打比方,是一种解释和说明手法。

为了把抽象的道理、复杂的机理A解说得通俗易懂、要点突出,找到一个具体的B,用B的具体、简单,方便读者理解A的抽象、复杂。

在某种程度上,打比方是一种特殊的比喻。本体是抽象、复杂的东西,喻体是具体、简单的东西。

《通鉴》解释说:“运用贴切、逼真、传神的比喻,可以把事物描写得更形象,更准确,更鲜明,更生动,激起读者丰富的想象;可以把错综复杂的社会现象、自然现象和艰深难懂的道理,阐释得明白,透彻,加深人们对事物本质的认识和理解。比喻适用于诸多文体和各种语言场合。它不仅具有明晰的概念意义,而且饱含着鲜明的感情色彩。比喻思维是一种形象思维,是作家通过叙事、写人、绘景、抒情创造艺术形象的重要手段之一。”

这段文字告诉我们:比喻可以运用于辅助记叙、描写、抒情、说明、议论这五种基本表达方式,强化表达效果。

用于记叙、描写、抒情,我们就直称其为比喻;用于说明,我们称之为“打比方”,用于议论,我们称之为“比喻论证”。

虽然比喻就是打比方,用浅显、具体、生动的事物来说明抽象、难理解的事物。但通常在讲说明文的说明方法时叫“打比方”,在其他情况下(如:记叙文、散文中)叫“比喻句”。也就是说打比方是说明手法,在修辞手法中,不叫打比方,叫比喻。

所以,窃以为那位认为“比喻的修辞手法也可以说成打比方”是不确切的

你可能感兴趣的:(“比喻”,“打比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