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手臂撕开黑夜

这是的第一篇杂记,用它激励着我坚持写作好了。有幸看到文章的你们,我希望我们一辈子都不要见面,愿你们永远都在希望和爱中沉溺。

一年前左右在刚来到这个城市的时候,在朋友学校的西点店碰巧吃了一款叫做苦甜的甜点,表面上深褐色的黑巧克力像黑夜包裹着里面的甜甜的奶油,和它的名字一样。当时的我在想,给它赋予名字的人,一定有过一段美好苦涩的爱情,不然这么暧昧的名字实在想不出有过怎样的故事。

写东西是剖析自己,爱情更是如此,我们是不同材质的拼接组合,这究竟能产生什么样的结果,不得而知。但对于喜欢的人的全部有着近乎于疯狂的渴望,渴望了解,渴望尝试,渴望拥有。我猜面对喜欢的人,你们更渴望把自己全部都给ta,让ta知道你手心的温度和跳动的声音,这些种种,都是源于爱,对ta的爱。如果我们是机器该多好,按照算法,我们可以整整齐齐排列出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绸缎,按照投票的方法满足大多数人的选择。要那样,爱情不过婚姻的过度,而非独立的情感,也就不是一个从古至今无数人追求着,看遍所有书籍,也猜测不到的偶然事件。未尝这是不好的事情,因为如果所有人都拥有着敏锐的嗅觉,感受得到眼睛看不见细如发丝的情感变化,丧应该就是主流文化了。感情顺则事事顺,即使不顺要是有人拉着你的手,相信你、陪伴你,你也就有万般能耐走过困难的路。人就是这样,有依靠的时候就变得与众不同,按照我听过的一句话就是,爱慕着一个人,他在人群中,我一眼就能望到他,他会发光。

今天留一个问题,爱情中,水满则溢么?

图片发自App

你可能感兴趣的:(我用手臂撕开黑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