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9-23-瑶

第四章《中国农村改革的回旋:1989-2000》

一、土地

双层土地经营制度是中国创造出来的、基于中国治理格局和民情特点的独特的合作经济模式,但是它的后面也存在一些深层次的矛盾。

第一个矛盾: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与变动。在双层土地经营制度中稳定土地的承包期是很重要的,作者也列出了三点重要性。第三章写到80年代面对人口增长的要求许多地方采取调地的方式,调地带来了很多问题,90年代以来农村劳动力开始向沿海城市转移,便面临着土地流转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问题,基于此,各地开始探索调地之外的土地经营改革模式:湄潭模式、平度模式、阜阳模式、苏南模式、温州模式、南海模式,最后湄潭模式(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鼓励农户开发非耕地资源)在全国农村推广,它之所以得到确认和推广,合法性在于农村生产和生活的基本单位不是个人而是家庭,也使得土地承包与变动之间的矛盾得到了暂时的解决。

2.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模糊与明晰

经济学家认为土地产权是一束权力的组合,产权清晰是充分发挥土地经济效益的前提条件。社会学家认为尽管在法律上有模糊之处,但事实上却有相对明晰的界定。中国农村土地产权的模糊性尽管有低效、不合理的一面,也有着合理有合情的一面,要用辩证的眼光来看问题,也要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莱分析。

3.公平与济困、公平与效率的优先性问题

在实际中,土地集体所有制总是优先实现均平目标,在政策上总是优先强调农户的经营自主权,作者从外部条件(城乡二元结构)和内部条件(土地调整与流转)两个方面阐述了原因。

第二个矛盾:土地非农化️的突出问题

1994年1月1日全国各地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地方政府兴办企业积极性受打击,开始寻找新的财政收入来源来缓解压力。其次国家开始逐步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全面推进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城市用地需求变大;此外国家还规定土地必须由政府依法统一管理。这样促使土地地非农化朝着地方政府利益最大化方向开始转变。为了促进城市建设,政府开始征收农民土地,依据被征土地原用途的收益来给补贴款,却根据土地用途未来收益来卖给企业使用权,形成了“土地剪刀差”,政府从中获得了大量的资金来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这种土地、财政和金融“三位一体”的城市化模式也带来了一些惨痛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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