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荣强乱弹《论语》学而篇13:信近于义,言可复也

樊荣强乱弹《论语》学而篇13:信近于义,言可复也

文/樊荣强

《论语·学而第一》第13节:

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这一段话,有不同的解释。我樊荣强也有自己的理解,至于对不对仅供参考。如果你觉得我说得对,那就按我说的去践行吧。

有子是孔子的学生,他现在代表孔子说话,他是孔子的发言人之一。他说了什么呢?他在这里说了做人的三个准则。第一,“信近于义,言可复也”。信就是你给别人的承诺,义就是道义、正义、公义,法律与道德就是义的最重要形式,“信近于义”就是说我们答应人家的承诺,一定要接近或符合道德与法律。为什么要做到“信近于义”呢?因为这样才能做到“言可复也”,即我们所说的话才能够兑现。为什么说“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比如,有朋友对你说,我有一事相求,你一定要答应我。你说,好的,我答应你,你叫我赴汤蹈火我都干。他说,你帮我去杀个人可以吗?你肯定说,这个不行,别的事都可以。为什么你先答应了,后来又说不行?因为杀人这事是犯罪——不符合公义的。

有子讲的第二条做人的准则是,“恭近于礼,远耻辱也”。这一条在人际交往中也非常重要。恭就是恭敬,礼就是礼仪规范。我们对人要表现出恭敬的态度,但是,还要符合礼仪规范,也要有底线,否则就是献媚,说白了就是不能对人低三下四、乞怜摇尾。如果我们对人恭敬过头了、过分了,不符合礼仪了,就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这时候你就可能遭遇耻辱,就可能丧失人格尊严。如果我们“恭近于礼”,待人恭敬,又不卑不亢,你就可以远离耻辱,保持自己的人格尊严。

第三条做人的准则是,有子说“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这里的“因”有不同的说法。有人说是依靠的意思,“因不失其亲”是指我们依靠别人而又与他保持亲近的关系。我觉得这个说法有点牵强。我觉得这个“因”应该是“恩”字掉了下面的“心”,整句话是“恩不失其亲,亦可宗也”,意思是,你如果有恩于别人却又保持亲切的态度,也就能得到别人的尊崇,真正把你当成依靠。这个怎么理解?比如说,某些人他有恩于别人,比如资助了某个贫困的大学生,却对别人高高在上,以为自己很了不起,好像被资助者看见他就应当下跪,或者当众去宣扬自己受到了某人的资助。其实,他忘记了被资助者的内心往往有些不好受,虽然可能心存感恩,但是又不愿意暴露自己是弱者。因此“因不失其亲”强调的是我们虽然帮助了别人,有恩于别人,但不能失去亲近的态度,而应平等地对待别人,不能让别人觉得低人一等,让别人的自尊受损。

以上就是有子所讲的三条做人的准则。总之,我经常强调,讲话的时候我们一定要从多个方面,尤其是从三个方面去概括提炼。大家看看,有子讲做人的一些要求准则的时候,是不是讲了三点?是的,信近于义、恭近于礼、因不失其亲。大家学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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