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解决督导构成要素的探讨与应用

中原焦点团队坚持原创分享第1550天

      督导是通过督导者提供指导、反馈与经验分享的方式,来协助受督者将理论转化进入实务的专业历程。督导是支持受督者面对困难与分担责任的最佳方式。督导者要在“训练咨询师”以及“鼓励咨询师发展”的双重任务间有所平衡,促进咨询师专业水平的发展,帮助其胜任咨询工作的同时,又能够扩展咨询师的观点与视野,激发他们以自己的风格与标准发展,内在的自我引导、自制性、创造力及赋能感。

      对于咨询师持续的自我觉察,自我照顾,开放新学习经验,自我发展与专业发展而言,督导乃是无可取代的一部分,对于受督者专业能力的培养,专业自信的累积,乃至专业认同的建立,均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督导的终极目的在于确保所服务对象及整个社会大众的权益,对受督者及所代表的专业有保障的作用。

一、焦点解决督导的基本精神。

SFS主要基本假设为:

1.着重于辨识受督者的合作行为,并催化督导者与受督者的平权合作关系。

2.将受督者视为自己问题的专家。

3.相信受督者是有能力及资源为自己设定具体清晰的督导目标。

4.协助受督者进步的路径与方式,是通过积极寻找与开发受督者的例外经验。

5.改变的产生,来自积极探问受督者及当事人的优势、改变与进展,才是最重要的工作。

6.强调没有绝对的、正确的视窗,督导者会好奇开发各种可能性,但督导的方向以可能性高且有改变的方向为主。

7.相信改变是无可避免且一直在发生,任何小改变都是有意义的,督导者应积极辨识与扩展受督者当事人的改变。

你可能感兴趣的:(焦点解决督导构成要素的探讨与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