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95交通事故?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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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早,接到朋友的电话。有个不幸的消息。她的64岁的三姨夫,于4月2日逝在了医院的手术台上。住院做手术的原因,是3月23日被小轿车撞了。当时,三姨夫在马路边的行人道站着,面前还有一堆土。诡异的,小轿车从对向车道冲过来,冲过土堆,撞到三姨夫。断掉八根肋骨,断掉一边的胳膊,形成了肺气胸,血栓塞之类的。交警出具的认定,小轿车主全责。

她让我帮咨询律师几个问题。①需要尸检确定死因吗?②医疗事故调解委员会已介入,能信任医疗事故专家组的死因鉴定吗?③交警说交通事故发生十天,伤者死在医院与交通事故的关系需要死因来证明,是吗?④找个专业律师给代理吧,可能需要法律诉讼。

我咨询的律师朋友边吃早点边给我答复建议。①目前阶段无需律师代理,家中头脑清晰者即可处理,保存好医院的病历和交警队的事故责任认定,无论是与医院还是与交警队沟通协商,都要主动询问下一步该做什么,亦要保存沟通协商的证据。②死者的死因肯定与交通事故有关,是被车撞才住院的,这种因果关系是事实存在。既使死在手术台上的原因是医疗事故,交通事故该负的责任也得负,该理赔的部分也不能少。这个等死因鉴定结果出来,可再协商确定理赔范围额度等。如果不是医疗事故,那就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死亡。无论是死在事故现场还是死在交通事故后送入医院治疗期间,都与交通事故有关系。③要信任医疗事故专家组。④没有必要做尸检。做尸检是为了什么?认定自杀他杀吗?多此一举,医疗事故专家组就能给出结论。如果不认可专家组的鉴定,可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办理。

律师朋友很实在,让我随时可再咨询。我给朋友回复。她一再感谢。我心中深深深地叹息。她三姨夫也是个体面阶层人物,退休没几年,按常理正合着开启后半生的自在,却遭此飞来横祸说没就没了,留给家人的是无限懊悔和悲伤。只能认了这人生无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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