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日记|只许州官放火 不许百姓点灯

下班后接哥哥放学。接到哥哥就提到肚子饿了。路上买了豆腐脑,哥哥还提出需要吃一根棒棒糖。答应了他吃糖果的要求,我们回到家,带上妹妹后,买回了草莓味的棒棒糖。

正在朋友家玩的哥哥,把一颗棒棒糖给了好朋友,并叮嘱他:“要吃完饭才能吃,我给你放在桌子上”。小闹钟的外婆也告诉小闹钟,吃过饭之后吃糖果吧。这个时候,小朋友都陷入了想吃糖果的欲望中。

哥哥一边跟小闹钟强调说”不能吃糖“,一边自顾自地开始拆糖果包装纸。

    这时,我对他说,“你这样的行为,属于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小朋友们很好奇地问:什么意思啊?

   一通解释,哥哥的行为属于州官,小闹钟被要求当百姓。

   哥哥还是想要吃糖果,拿出放学路上跟我沟通的结果,吃完糖果再吃饭。我跟他讲,你刚才是怎么跟小闹钟说的?你要求他做到这样,那我们自己也要做到。

最后,小闹钟吃过饭,开心地跑过来分享说,我已经吃过饭了。哥哥继续吃过饭后,就跟着好朋友一同吃糖果去了。

   好朋友,就是彼此提醒和鼓励,相互促进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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