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男友》一书有感

昨天在读书馆泡了一整天,不是不想出去,实在是眼球被托马斯.佩里先生的《男友》一书给牢牢抓住了。

本书没有女主,只有两个男性主角。已退休了的凶杀案侦探杰克.提尔和年轻孔武有力,英姿焕发的冷血杀手乔伊.摩兰德。

乔伊.摩兰德不仅是长相帅气,说话文气,而且对女人了如指掌,他明白什么时候做什么事会让一个女孩子对他膜拜至极,成为他的女朋友。

乔伊在十四岁的时候爱上了邻居家的姐姐,这对他后来选择陪伴女郎作为他杀人的掩护影响极大。

乔伊第一次杀人是因为她爱上的邻居家的姐姐要嫁给一位退伍军人,他不关乎一切的,而又十分机警的干掉了那家伙。

后来他做过小偷等等各种各样的事。

后来他被另一个杀手发现,并进行了全方位,高强度,但同时也卓有成效的培训。很顺利,乔伊成为了一名无所畏惧而又游刃有余的全职杀手。

而与此同时,杰克.提尔也受到凯瑟琳(受害的陪酒女郎之一)的父母的委托,决心要将此事查个水落石出。

但乔伊的反侦察能力也是炸天的存在,在千钧一发之际,总能从杰克的眼皮子底下逃脱 。

乔伊的杀人模式几乎固定,他就按照雇主给他发的名单上的名字进行杀人,每杀一个官员之前,他会先在那座城市蛰伏一段时间,他几乎能在一瞬间让任何一个女孩子爱上他,心甘情愿的成为他的女朋友。虽然有点超级玛丽苏的成分,但整体来讲还算现实。

后来的后来,他的刺杀任务完成之后,他将会杀死那个他喜爱的并且直到死还在依然深爱着他的金发碧眼,身材高挑的在乔伊眼里的所谓的女朋友。并将她的积蓄洗劫一空。然后驾车到另外一个城市,故技重施。

这样欢快潇洒的暗杀日子在杰克出现的那一刻被打破了。

名侦探杰克.提尔在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之后,终于迎来了与乔伊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正面枪战。互开了一枪,乔伊被灯光刺激了双眼没有打中杰克,而杰克却是利用这一瞬间爆头乔伊。

我一直认为没有泪点低的书不会是一本好书。

在绝大多数悬疑小说中,有的只是惊心动魄,引人入胜的情节。而托马斯先生的这本书《男友》的第二百五十二页,让我觉得当时的心酸酸的,想哭了。

联邦警察开枪打死了疯跑中的加布,我一直很奇怪,为什么加布会在警察说“停下来,不然就开枪了”依旧疯跑,甚至于说是在被打穿了背的时候依然踉踉跄跄的往前跑。

这如果是在炸毁敌人碉堡的时候,无疑是一种大无畏的英雄主义精神。可是我思来想去,拿着书看来看去也没有发现乔伊到底是给了加布什么,让加布竟会对一个刚认识一天的乔伊的拜托这么以命相送,应该是他女朋友莎伦的枕边风太到位了吧,太猛烈了吧 。

这才是戳中泪点,并让我觉得加布可怜的地方?

自己的女朋友已经出轨了,而自己浑然不知丢了性命竟还是为了那个男的。

抛除其他一切的社会偶像,伦理道德观念,乔伊的人生真的是令人羡慕。而加布悲催倒霉的一生也并没有什么值得同情的。事实上,那是每个人的选择。

合上书本,是时候写一本自己的推理小说了,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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