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兵法》第十二篇《火攻》

【原文】

孙子曰: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积,三曰火辎,四曰火库,五曰火队。行火必有因,烟火必素具。发火有时,起火有日。时者,天之燥也;日者,月在箕、壁、翼、轸也,凡此四宿者,风起之日也。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火发于内,则早应之于外。火发兵静者,待而勿攻,极其火力,可从而从之,不可从则止。火可发于外,无待于内,以时发之。火发上风,无攻下风。昼风久,夜风止。凡军必知五火之变,以数守之。

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强。水可以绝,不可以夺。

夫战胜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命曰“费留”。故曰:明主虑之,良将修之。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怒可以复喜,愠可以复悦,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

【译文】

孙子说,火攻的形式总共有五种:一是焚烧敌军人马;二是焚烧敌军粮草;三是焚烧敌军辎重;四是焚烧敌军仓库;五是焚烧敌军运输设施。

实施火攻必须具备必要的条件,火攻器材必须平时就已经准备好。放火要看准天时,火攻要选好日子。所谓天时,是指气候干燥;所谓适当的日子,是指月亮行经“箕”“壁”“翼”“轸”四个星宿位置的那几天,凡是月亮经过这四个星宿的时候,就是容易起风的日子。

凡用火攻,必须根据五种火攻形式所引起的敌军不同变化,而灵活机动地采取策略。如果在敌人内部放火,就要提前派兵从外面策应。火已烧起而敌军依然保持镇静的,就应等待,不可立即发起进攻,等到火势旺盛到了极点后,再根据情况作出决定,可以进攻就进攻,不可进攻就停止。火也可以从外面点燃,这时就不必等待有人从敌人内部策应,只要适时放火就行。从上风放火时,不可从下风进攻。白天风刮久了,夜晚风就容易止息。凡是领兵打仗必须掌握这五种火攻方法,灵活运用,等待放火的时机条件具备时再进行火攻。

所以,用火来辅助军队进攻,效果最为显著,用水来辅助军队进攻,攻势必能加强。水可以把敌军分割隔绝,火可以焚毁敌人的军需物资。

凡打了胜仗,而不能及时发扬功绩的,就一定会有祸患,这种情况叫作“耗费国力留下后患”。所以说:明智的国君要慎重地考虑这个问题,贤良的将帅要认真地对待这个问题。没有好处,就不要行动,没有取胜的把握,就不要用兵,不到危急关头不要开战。国君不可因一时的愤怒而发动战争,将帅不可因一时的愤懑而轻易出阵求战。符合国家利益才用兵,不符合国家利益就停止用兵。因为一时愤怒还可以重新变为欢喜,一时愤懑也可以重新转为高兴;国家灭亡了就不能复存,人死了也不可以再生。所以,对待战争,明智的国君应该慎重,贤良的将帅应该警惕,这是安定国家、保全士卒的根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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