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离世母亲再婚,本是正常的家庭重组,但女儿对母亲另觅新欢如此之快不能容忍。更要命的事再次袭来,母亲竟然怀孕了,是和自己同时怀孕的!看着母亲的大肚子,面对一个突如其来同母异父的胎儿,女儿终于爆发,和母亲一刀两断。
血浓于水,一年后,已经做了妈妈的女儿,在街上和母亲偶然相遇,看到了一脸老态的母亲和刚出生的稚嫩“弟弟”……
父亲离世
这是一个书香世家,父亲母亲都做教师,女儿从出生到长大,都是在父母相濡以沫,比翼双飞的环境下成长。看到父母这样风雨同舟的幸福几十年,女儿从心底里认定自己也要这样过一辈子,包括选老公,女儿都参照了父母的择偶标准。
在这样的家庭里,必然父女情深。
天有不测风云,2017年2月,女儿婚礼举行完还不到半月,年仅48岁的父亲突发脑溢血,撒手人寰。
家庭从此不再完整
因为父亲脑溢血发生在夜晚,而且家里只有母亲一人,因送医并不及时错过最佳治疗时机,最终父亲没能救过来。
因为这件事,女儿和母亲在心里都有着各自不同的自责,而女儿可能在心里对母亲也多了一份责难,毕竟当时家里只有母亲一个人,是她决定了父亲的生死。
母亲一夜之间老了很多。
为了不让母亲太过于伤心,女儿帮母亲办理了病退,带她一起去了自己的工作地,住在自己家里,母亲、女儿、女婿,他们开始了新的生活。
每天早上,看到母亲一声不响地起来做早饭,做清洁,饭桌上照例给亡父摆上一副碗筷,女儿心里很难过。
女儿希望母亲尽快从父亲去世的悲情中走出来。
可是,当母亲真的走了出来,女儿又陷入了巨大的悲愤。
欧洲旅游惹的祸?
为了让母亲尽快走出丧偶之痛,2017年7月,女儿给母亲报了一个欧洲游,女儿想,让母亲出去散散心,回来后状况能好一些吧?
过了一段时间,母亲旅游归来,状况确实好了很多,但……
虽然母亲没有主动和女儿提起,凭着女人共同的直觉,女儿还是发现母亲在外面结交了男朋友。
在女儿的追问下,母亲告知了实情:她在欧洲旅游时认识了一个男人,57岁,已离婚多年,对她很好,他们打算近期结婚。
女儿很失望,她没想到欧洲游成全了母亲这么一个结果。
她同时为父亲感到不值,因为父亲才走了几个月而已。
母亲要再嫁,女儿接受不了,母女不欢而散。
母亲搬出女儿的家,在外面租房居住。
母女关系就这样走入冷宫。
反目成仇
过了几个月,女儿怀孕了,当她有了当母亲的感觉,她开始原谅自己的母亲,并希望借这个机会和母亲冰释前嫌。于是她去找了母亲,想让她开心一下,并且,她要母亲重新搬回来一起住。
母亲顺从了。
但好景不长,春节前再次发生一件事,母女矛盾再次激化。
女儿发现,原来母亲也早就怀孕了!是和自己一同怀孕的!
孩子是外面那个男人的,预产期和女儿在同一个月。
女儿和母亲摊了牌,要么打掉孩子,回来带外孙;要么断绝母女关系,从此不相往来。
母亲一句话也没说,选择了离开女儿的家。
就这样许久没见面。
一年后的一个周末,女儿在街上看到了自己的母亲,母亲怀里多了一个婴儿,一脸老态的坐在商场的椅子上。
母亲没看到女儿,而女儿虽然心里酸楚,最终没有勇气上前一步……最后迅速离开了。
其实,走不出来的并不是母亲,而是女儿。
女儿对母亲的恨,更多的是来自于精神层面的死结,她至今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生父已经远去,而生母仍然活着,仍然有她的精神需求和身心欲望。
当外界一个男人“侵入”了他们这个“幸福三人组合”的时候,女儿愤怒了,并且负隅顽抗。
虽然这个“幸福三人组合”已经结束,但女儿并没有走出来。
在这个基础上,母亲在不打招呼的情况下又怀了身孕,女儿对母亲陷入极度的失望,并开始殊死对抗。
最终母女形同陌路
当然,情到深处不能自己,母亲的怀孕很可能是出于意外。
当母亲沉溺于美好的爱情港湾,自然想不到这背后诸多的麻烦,但是女儿想到了。
高龄妇女的怀孕的诸多风险,孩子后续的成长养育,这些问题都明摆着,是无法回避的。
类似于母亲怀孕,女儿一怒之下的断绝关系,诱因往往并非只有一个,而是多个。
列举一下,无非是各种情感和利益的冲突——
母亲这么大岁数怀了孩子,给自己丢脸
对母亲这样的六零后七零后人群来说,是属于思想保守的一群,在他们看来不但未婚先育不道德,而且年龄太大生育也不合适。尤其对于社会上体面的有地位的家庭,在婚育这样的事情上更为谨慎,就是防止授人以柄,被外面的人乱嚼舌根。
自己的名誉包括家人的名誉,对很多人来说并非可有可无,而是至关重要,因为这些影响着自己的事业和升迁。
母亲自己去生孩子了,不可能还给自己带孩子
高龄母亲再次怀孕生育,精力必然全部投入到亲生婴儿那边去,不可能还有多余精力伺候自己的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而没有母亲带孩子,就只能雇佣月嫂保姆,要白白花上一大笔钱。
父亲母亲在自己心目中是完美爱情的化身和寄托,结果这个组合破碎了
女儿本来以为父母可以一直携手相伴,白头到老,但父亲早早离开了,母亲又早早另觅新欢,并且还怀上了外面男人的孩子,女儿认为这个是背叛!
因为自己心里的父亲,永远是自己的生父,而不可能是外面那个男人。
多了一个孩子,日后涉及财产分割
这个不可避免,只要母亲生下来的骨肉,就是家庭成员,将来肯定是要一起分割家产。对已经成年,整日劳累与事业工作的人来说,平白无故、莫名其妙的多出来一个弟弟或妹妹,不但不能给自己助力,反而要拖自己的后腿……
肯定接受不了。
更何况,这个孩子还不是自己生父的!
缺乏认同感
母亲日渐苍老,如果有什么不测和意外,母亲生的孩子需要自己照顾。
如果高龄母亲发生意外,诸如不幸去世、失去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而母亲生下的孩子尚未成年,做哥哥姐姐的有没有义务扶养弟弟?
这是肯定的,因为这里是中国,我们有自己的传统和国情。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父母已去世或无监护能力的,依顺序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兄、姐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我国《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除非是大富之家,可以在生孩子这种事上有钱任性,对于经济一般的家庭,这类高龄母亲生孩子的问题,还真得好好掂量一下。
毕竟现在养育一个孩子的成本,近乎于天价。
那么从分析来看,这位母亲在行为上考虑欠缺。作为一位高龄母亲,在怀孕这件事情上并不是她一个人的事情,这第二个孩子和第一个孩子年龄相差太大,一旦发生意外,很可能要让第一个孩子背上重担。
那么要生孩子,就应该先打个招呼,而非不宣而战。
这是一个思想开放的时代
在这个时代,中国人开始意识到自己不能再为别人活着,所以逐步活出自我成为大势所趋。
理想很美好,现实很残酷。
在活出自我的同时,还是得面对现实,量力而行,结合自身的条件。
你活出自我,不能让其他人付出代价。
毕竟,现在活的都不容易。
母亲有不当之处,女儿就做对了吗?
在上面讲的往事中,女儿在对待母亲怀孕的事情上,也是过于粗暴。
她自己也是母亲含辛茹苦、十月怀胎所孕育,她自己也是从孩提时代走来,也曾牵着母亲衣角绕膝嬉戏……现在自己也体验了怀孕,即将成为人母,那么母亲肚子里的孩子怎么可能说打掉就打掉?
小女人肚子里的孩子是孩子,老女人肚子里的孩子就不是孩子?
打掉孩子,同样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是简单的一句话就能打掉的。
更何况还搬出“断绝母女关系”这样的手段来要挟自己的母亲。
本来也许能打掉的,最终因为母女矛盾激化,一拍两散,导致没打掉。
母亲虽然默默无语,但心上背负的痛苦,绝不会比女儿少半分。
木已成舟,任何对抗都毫无意义
婚姻法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按照这个条款,女儿对母亲的赌气和遗弃最终没用,这种“断绝母女关系”发狠赌咒的话,最终只能是气话,因为法律根本就不承认这种所谓的“断绝母女关系”。
母女关系,最终还是得回到和平协商的轨道上来。
那么现在面临问题是,母亲的孩子已经生下来了。
不只是母亲高龄的问题,孩子的生父也将近六十岁,当然,如果是负责的好男人,那所有的问题,最终都不是问题。
因为千金难买好男人。
但如果是渣男,那就麻烦大了……
尽管我们对母女二人心怀美好的祝福,但现实就是现实,现实中有太多阳光灿烂下的海誓山盟,但更多的是漆黑暴雨夜的孤独无助。
一个负责的男人会随便让自己的女人怀孕?而且是一个高龄妇女,生育和养育都存在高风险的情况下。
有点悬。
所以作为自己母亲唯一的成年孩子,这个女儿不应该再弃自己母亲于不顾,因为只有她才能真正帮到自己的母亲,只有她才是母亲最终的依靠。
母亲和生父几十年的恩爱,已经习惯性的认为世上都是好男人,对外面的男人完全没有防范意识……
这样的女人太好骗。
一旦走入外面的狼群世界,想逃脱基本不可能。
无论怎么样,木已成舟。走了的人终究是走了,活着的人就要好好活着,早晚大家都是要走的,在有生的日子里,没有必要浪费时间去互相埋怨。
尽力而为,问心无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