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章制度之忘れ物

随着时间推移,客人的忘れ物、也越来越多。忘到店里的东西,什么都有,从帽子,眼镜,到书…………

今天补加了,规章制度。

客人丢下东西,发现了,一律写上日期和自己的签名。

书类以外的的东西,保管期限6个月,过了期限处理掉,不得私用。

书籍类东西,过6个月后,放到工具箱里面,大家休息时,可以翻看。(切勿带回家等)

贵重物(钱包,身份证类等)请于当天18:00以后交移銀閣寺交番(严谨领取客人的任何好意,留下店铺名字可)

嗯嗯,大概就这些。可以再追加。

中午休息,我看看客人忘记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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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ya milk 哈哈 以前在7-11被人问到,一脸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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