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学习丨微子篇第十八(2)

原文:

 柳下惠为士师,三黜。人曰:子未可以去乎?曰: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

翻译:

柳下惠当典狱官,多次被罢免。有人说:你不可以离开鲁国吗?柳下惠说:以正直之道侍奉上司,到哪里不会被一次次撤职呢?若不以正道侍奉上司,又何必离开父母之邦呢?

论语别裁:

柳下惠作士师,等于所在管刑法的官,勉强比作现代的司法部长或最高法院院长。他三次上台,三次都被罢免下台,于是有一个人对他说,你先生何必一定要在鲁国做事,出国去吧!你自己国家不要你,何必一定干,到别的国家说不定有更好的地位。柳下惠答复他说,一个人终身行直道,思想、行为、做事完全直的,走正路来做人家的部下,在任何一个国家社会做事,都是一样会有问题,都要吃亏,会被挤下来的。如果以歪曲的心思,用手段来取得地位,以得功名富贵为荣耀,并不想真为国家社会做事的,那又何必离开自己父母之国呢?祖宗都在这里,一样可以做事。换句话说,随便在哪里,决不走歪路,而走正路,在任何社会都是一样比较困难的。柳下惠的人品就在这里,为了贯彻人格的思想,为了贯彻传统文化以正道事人,以正道立身处世,忽视于功名富贵,那是身外事,并不在乎,这是他的人格。这里先记载他的事情,后面孔子还要提到他的。

    为什么把柳下惠的事放在微子、箕子、比干三人的记载后面?柳下惠并不是殷纣时代的人,而是春秋战国孔子这一时代的人,还可能稍稍早一点,比孔子大几岁,不过已是一个天下闻名了不起的人物,这里先记载他的事,柳下惠的这几句话,也说明了前面三个人的事情。所以中国的古文,如《论语》的文章一看起来好像是法律的条文,一条一条,好像连不起来,实际上仔细一读,它是长篇文章,连接得非常好。换句话说,微子、箕子、比干、有的愿杀身以成仁,如比干;被赶出去就走了,如微子;为奴就为奴,如箕子。为什么他们不弯一弯呢?态度稍微改变一下,去拍个马屁,也会好好用他们,更何况他们本来就是皇族。可是他们为什么不这样做?这就说明个人作人也好,在国家社会中立足作一普通人也好,大原则上人格的重要。反过来,就是如果以枉道事人的话,随便哪里都可以干,如果坚持以正道、直道事人,又何必离开?所以引用柳下惠的这几句话,等于是为上面三个人的事,作了一个注解,这就是《论语》的编辑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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